黃細花(資料圖)
●代表建議
今天進京的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準備提交的建議提出“將加班費納入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範疇,免征個稅”。
“個稅收入增加如此迅猛,為何還要盯住工薪階層的辛苦加班費?加班的群體絕大部分是由工薪階層構成的。這無益於縮小貧富差距,反而會加大這一差距”。
今年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個人在法定節假日加班費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需按工薪收入納稅。
黃細花説,按國家規定,加班費是八小時之外的額外勞動收益,屬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範疇,不應納入個稅範圍。加班費徵個稅與國家有關規定和個稅法相悖。如報社編輯長期需在夜間和假期上班,全國幾乎所有報社都給夜班編輯發放夜班費,這些加班費是犧牲睡眠時間、與家人共進晚餐的時光、甚至是自身健康換來的,是報社向他們購買特殊和額外勞動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