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環保部發佈《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規劃》提出,地級以上城市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達到80%以上。此外,規劃還首次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兩項指標,並提出將在京津冀等重點區域開展臭氧和PM2.5的監測。
大氣環境品質指標對實施範圍進行了調整,由113個環保重點城市擴大到333個地級以上城市,並嚴格了評價標準,規劃指標調整為“地級以上城市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目標值確定為80%。
全面取締所有排污口
嚴格保護飲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護區劃分,全面取締所有排污口,全面推進水源地環境整治,提高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繼續抓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行分區控制,優先防控重點單元,切實改善環境品質。同時,採取以獎促保等政策鼓勵措施,加強水質良好和生態脆弱的湖泊和河流的保護。
重點區域監測PM2.5
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遼寧中部城市群、山東半島城市群、武漢城市群、長株潭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海峽西岸城市群等重點區域,開展臭氧、細顆粒物(PM2.5)的監測,加強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毒廢氣控制,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聯合執法檢查,明顯減少酸雨、灰霾和光化學煙霧現象。
此外,在生態保護和監管方面,規劃提出到2015年,陸地自然保護區面積佔國土面積的比例穩定在15%,90%的國家重點保護物種和典型生態系統得到保護。
生態紅線將劃定
環保部表示,將依據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國家環境功能區劃,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劃定“生態紅線”;更加注重農村環境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城鄉統籌,提高農村飲用水保障,提高生活污水、垃圾、種植、養殖業處理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