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資訊化部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就《校車安全技術條件》、《校車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幼兒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幼兒校車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四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公開徵求意見。新標準對校車車身結構、外觀標示、裝載品質等均作出明確規定,制定原則一切圍繞“安全”,突出安全。其中,多項新規定係參照美國校車標準及歐洲客車標準。
2011年下半年,由於校車事故頻發,校車標準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在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下,原有校車標準必須儘快完善。此前,中國政府已就《校車安全條例》公開徵求意見。中央和地方相關部門亦多措並舉,出臺新舉措遏制校車事故頻發態勢。
新標準一切圍繞“安全”,突出安全,不體現與安全無關的內容;標準制定時參考美國聯邦的校車安全標準和美國部分州的校車法規,及歐洲客車標準,同時考慮中國比國外更加複雜的道路使用情況,制定適合中國特色的校車標準。
《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標準範圍較修訂前的《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標準範圍擴大,修訂後要覆蓋《校車安全條例》規定的校車範圍,含幼兒園和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用校車,幼兒園學生的範圍定在3歲以上的幼兒。
制定標準時,充分考慮乘客的特點。在突發事故的時候,幼兒和小學生,尤其是9歲以下的兒童,應急行為能力比普通客車的乘客差,必須依靠駕駛員和照管人員的救助,所以校車一定要實現對駕駛員安全的保護。另外,校車一定還要從結構上保證事故救援人員的順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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