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醫療服務量的增長進行初步測算,到2015年,我國每天需要有約12萬人獻血。針對日前有媒體報道稱《獻血法》要對獻血人群的年齡擴大到從17歲到60歲的範圍,衛生部昨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僅是個別專家的建議,衛生部還沒有啟動與之相關的工作。
澄清:年齡放寬僅是建議
我國《獻血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提倡18周歲到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有媒體日前報道稱,《獻血法》正在醞釀修訂,將獻血年齡從18至55歲擴大到從17至60歲。對此,衛生部發言人鄧海華昨日表示,目前這還只是個別專家的建議,衛生部還沒有啟動與之相關的工作。“我國的人口基數非常大,我們應該把工作的重點放到動員更多的健康適齡的公民參加無償獻血,滿足日益增長的臨床用血需求。目前,我國《獻血法》第二條規定並沒有禁止其他年齡段的健康公民自願無償獻血的權利和義務。”
缺口:臨床用血不能滿足
鄧海華指出,近年來我國形成了以公民自願無償獻血為基礎,社會團體和固定無償獻血者隊伍為補充的應急血液保障機制。但臨床血液需求也在快速增長。在血液供應量以年均12%的速度持續增長的情況下,仍然不能完全滿足臨床用血需求,2010年與2009年相比,手術人次增長18.6%,而採血量增長只有7.7%。目前,全國年採血量為3935噸,每天需要有約7萬人獻血,按醫療服務量的增長進行初步測算,到2015年,每天需要有約12萬人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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