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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徵意見結束 社會普遍贊成空氣品質測PM2.5

2011年12月07日 08:21:19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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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昨天零時,環保部《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工作正式結束。據介紹,自11月16日以來,環保部共收到來自各方的反饋意見1500余條,普遍贊成將PM2.5納入國標。

  11月16日,環保部《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第二次面向社會徵求意見。二次徵求意見稿的最大調整就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這也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標準。PM2.5的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過渡期第一階段目標值相同。

  環保部表示,自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來,得到了廣大公眾、專家等社會各界和各類媒體的熱烈響應,提出了大量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截至本次徵求意見工作結束的時間12月6日零時,通過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反饋各類意見1500余條。

  環保部將意見和建議整理分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普遍贊成《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建議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步實施,部分污染重、有條件的地區應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實施;建議調整標準分級和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標準文本內容;建議標準實施後加強監測,及時公佈數據,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品質狀況;標準實施後,政府、企業、組織、公眾等有關各方應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義務,為改善空氣品質貢獻力量。

  環保部表示,下一步將認真履行職責,結合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水準,吸取和採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標準草案,爭取儘快正式發佈。

  -北京情況

  保證2016年前實施

  入秋以來,北京等城市接連出現灰霾天氣。11月16日,環保部正在修訂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公開徵求意見。二次徵求意見稿擬將PM2.5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並提出將在2016年開始實施,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前實施。

  此後第6天,山東省環保廳率先表示,從2012年起,山東省17市將全面開始監測PM2.5。

  北京市環保局表示,會按照國家環保部的要求和市民的需求,“全力以赴克服各種困難,保證提前實施”。(記者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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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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