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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中國灰霾污染嚴重 現行空氣品質標準滯後

2011年12月01日 13:36:25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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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2010年灰霾天數已佔全年的30%至50%。《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的最大調整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這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的國家環境品質標準。

  11月29日,又是一個灰濛濛的天氣。

  打開北京市環保局網站,在空氣品質日報中看到“11月28日12時—11月29日12時”空氣品質監測結果是:北京所有城區均為“良”,除東西、官園和植物園等少數城區的空氣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外,其他大部分城區是可吸入物顆粒(PM10)。

  但美國大使館網站在其英文網頁上公佈的監測結果卻大為不同。在11月29日淩晨1點—7點,美國駐華大使館空氣品質實時監測發現,空氣中PM2.5含量在45—52微克/立方米之間波動,空氣品質指數(AQI)是117—128,分級為“對敏感人群不健康”;到晚上23點,PM2.5含量增加到155微克/立方米,空氣品質指數為205,分級為“非常不健康”。

  對此,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杜少中認為,這兩者沒有可比性。也就是説,中美採用了不同指標來量化評價空氣品質:北京用的是API(空氣污染指數),根據是PM10,美國大使館用的是AQI,根據PM2.5,兩者無法直接比較高低;美方數據是單一監測點,一小時數據,北京環保局數據是全市27個自動監測點,24小時的平均值。

  那麼該採用什麼指標來量化空氣品質更為準確?空氣品質的描述能否更簡明易懂?

  11月16日,環保部就《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該意見稿的最大調整是將細顆粒物PM2.5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也就是説,PM2.5的數值有望出現在環保部門發佈的每日空氣品質報告中,即使這個數值的發佈時間可能要到2016年。

  民間自測PM2.5

  只有空調車內空氣偶爾達到美國“優”標準

  在所謂“達標天”,天空依然灰濛濛的情況讓公眾感到疑惑和擔憂。就如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説的,“環境空氣品質評價結果與公眾主觀感受不完全一致”。於是,環保NGO和不少市民自發拿起空氣檢測儀器,走上街頭,開始自測PM2.5,並通過網路發佈民間PM2.5資訊。

  王女士有一個正在上幼兒園的孩子,出於對孩子健康的擔憂,她成了環保組織達爾問自然求知社檢測中心的一名志願者。今年7月18日,她帶著檢測器,上了公交車,從位於南三環的家到位於北京東三環附近的工作單位,還檢測了10間辦公室。

  她一天自測的結果發現,上午空氣中的顆粒物普遍比下午少,有煙塵排放源的場所(如吸煙室、烤羊肉串攤)顆粒物明顯增多,而空調公交車比非空調公交車乾淨,地鐵比馬路上顆粒物少點但又比空調公交多。

  她在空氣品質記錄裏寫道:以上結果看出,只有空調車內的空氣偶爾達到美國人“優”的標準。多數時候,我們都生活在國標的健康空氣和美國的不健康空氣中。

  與王女士的自測比較接近的是,去年9月,美國國家航空航太局(NASA)的科學家們發佈了一張全球空氣品質地圖,展示了長期來全球低於2.5微米的懸浮細顆粒(<PM2.5)分佈狀況。在這張2001—2006年間平均全球空氣污染形勢圖上,全球PM2.5最高地區在北非和我國的華北、華東、華中。世界衛生組織認為,PM2.5小于10是安全值,我國這些地區的PM2.5全部高於50,甚至接近80。

  官方説法

  PM2.5污染加劇標準滯後

  最近,公眾對PM2.5的關注日益提高,並對環保部門公佈API的準確性表示懷疑,為何公眾如此關注PM2.5?

  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唐孝炎説,目前我國是全球灰霾污染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而顆粒物中,即直徑小于或等於2.5微米的細顆粒物(<PM2.5)是影響灰霾的主要物種,與大氣能見度的關係最密切;PM2.5—PM10(即直徑在2.5微米到10微米之間的顆粒物),與灰霾的形成有關,但關聯性相對較小。

  “大氣環境形勢的變化,現有標準的局限性要求必須儘快修訂《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環保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説,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區域PM2.5和臭氧污染加重,灰霾現象頻繁發生,能見度降低,現行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我國空氣品質管理的要求,需要儘快修訂。

  改變造成“背離感”的空氣品質標準

  這位負責人説,我國《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自1982年制定並實施以來,先後進行過3次修訂,2010年底環保部等完成了《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徵求意見稿)。

  該負責人説,二次徵求意見稿將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範圍,有利於保護人體健康,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也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管理的需要。此次徵求意見稿將PM2.5的年均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的過渡期第1階段目標值相同。

  “在一些經濟較發達地區,PM2.5是造成‘背離之感’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正在修訂的《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頒布實施後,預計可在一定程度上縮小兩者間的差異。”該負責人説,AQI的修訂,包括評價因子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能更準確地反映我國當前的環境空氣品質狀況;完善空氣污染指數發佈方式,將日報週期修改為0點到24點,並規定實時發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的小時濃度以及臭氧的8小時濃度。

[責任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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