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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水多深 “秭歸巡視”還需繼續曬賬本

2011年09月19日 08:22:34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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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時評:“秭歸巡視”還需繼續曬賬

  “公務接待”的潛規則水有多深、漩渦多大,正在一次次的曝光中浮出水面

  被媒體曝光的“20天花費80萬元”的湖北省第六巡視組,大概能鬆口氣了。17日,湖北省紀委向社會公佈了調查結果,稱該巡視組在秭歸縣巡視期間,開支總額11萬餘元。所謂的“80萬元帳單”,實則包含了當地其他方面開支,是當地在借巡視組名義報銷其他費用。

  至此,“揹黑鍋”的巡視組脫了干系。然而,“秭歸巡視風波”就可以畫上句號了嗎?

  那份“80萬元帳單”,並不是網友隨便偽造的,而是源於《縣委辦公室關於解決省委第六巡視組進駐秭歸工作經費的請示》。根據“請示”所列,巡視組在秭歸期間的開支共計80.19萬元,涉及五大類開支名目,巡視組的各類花銷中,包括酒112056元,香煙35550元,襯衫8100元,4萬餘元的15件運動服等。

  這讓人不禁追問:調查結論顯示“巡視組未收受手機、照相機、平板電腦、襯衫、布鞋等物品、禮品”,那這些出現在縣委正式報告上的名目與費用,到底用在何處?

  此前,秭歸縣委方面出具的一份官方説明稱,“80余萬元”包含了“歷年及今年以來縣委辦接待上級領導,外來客人以及來秭歸開展對口支援所發生的費用;添置辦公設備的費用,購買接待酒水的費用。”這樣的解釋難以服眾。正常的公務接待是必要而允許的,按“一事一審核”方式,何至於要追加歷年公務接待費用?又何至於把“辦公設備費用”與接待費用“打悶包”?如果不是違反了財務制度,就是背後有貓膩,借公務之名行地方私利之實,甚至成為腐敗的保護傘。

  其實,無論是中辦、國辦關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還是湖北省委、省政府的規定及巡視制度要求,對公務活動及接待標準都很明確具體。那些一望即知明令禁止的禮品、物品,居然如此不加掩飾、大搖大擺現身於申請報告中,我們所能找到的合理解釋是:“關起門”來,大家都有一種默契,錢倘若花在了領導身上,花在公務接待上,再多,也“合理”,“師出有名”。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