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樊勇指出,稅收只是二次分配手段。“十二五”是我國稅制改革關鍵時期,目前公眾對稅收的抵觸情緒若不能得到及時排解,稅制改革乃至整個改革都可能陷入僵局
從“房産加名稅”到“月餅稅”,近來關於稅收的話題不斷挑動公眾神經。一些人好像已經形成了對稅收的“條件反射”,一提到收稅,第一反應就是反對。
公眾為什麼會形成對稅收的抵觸情緒?如何排解這種情緒?帶著這些疑問,中國青年報記者近日專訪了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樊勇。
樊勇認為,公眾這種對稅收的抵觸情緒不利於推動我國“十二五”期間的財稅體制改革,尤其是稅制改革。想要排解這種情緒,政府和公眾都應該從財政收和支的角度看問題。政府要注重增加與公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民生支出,讓公眾感覺到政府不僅收了錢,也為老百姓辦了事。
公眾為何會出現對稅收的抵觸情緒
中國青年報:在您看來,現在公眾對稅收的抵觸情緒,是因為稅負過重嗎?
樊勇:稅負的輕重,是一個相對概念而非絕對概念,它需要與納稅人享受到的福利相比較。比如,甲交了兩元的稅,乙交了3元的稅,不能簡單地説,乙的稅負比甲重。如果甲交了兩元的稅,享受了1元的福利;乙交了3元的稅,卻享受到了3元的福利。比較而言,其實是甲的稅負重於乙。
從這個角度來看,公眾之所以會出現對稅收的抵觸情緒,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在他們看來,自己繳了稅卻沒有享受到應有的福利。當公眾覺得政府收了錢沒辦事,或者沒辦好,他們就會將情緒發泄到稅收上。
中國青年報:根據學界的研究,中國老百姓現在的稅負到底重不重?
樊勇:稅負輕重與否,需要與福利水準相比較才能得出結論。由於我們現在很難拿到我國以及國外福利水準的數據,所以現在還沒有關於我國公眾稅負輕重的精確研究結論。
一般情況下,學界會用政府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政府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政府所有收入(包括土地出讓金、各種收費等財政外收入——編者注)佔GDP的比重這三個概念,從不同層面來反映稅負水準。根據2010年財政數據,我國政府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接近18%;政府公共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在20%左右;政府所有收入佔GDP的比重,目前沒有公開的確切數據,考慮到政府籌集的社會保障收入和各級政府龐大的土地出讓金收入,這個比重應該不會太低,有學者估計超過30%,高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準,甚至接近某些發達國家水準。上述數據與當前一些突出的民生問題相對照,反映出我國目前的稅負的確不輕。
中國青年報:具體來説,公眾的稅負重在哪?
樊勇:雖然前段時間公眾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個人所得稅上,實際上,現在公眾承擔的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編者注)要遠遠重於所得稅。財政部公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稅收收入中,各項流轉稅加在一起佔到近55.0%,所得稅加在一起僅佔24.2%。但由於流轉稅屬於間接稅,是一種隱性稅負,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消費時已承擔了這些稅負,所以並未像所得稅一樣引起關注。從理論上講,流轉稅具有累退效應,即消費越多,承擔的稅收負擔越重。由徵稅引起的商品漲價幅度,往往遵循著生活必需品最大、日用品次之、奢侈品最小的規律。也就是説,高額流轉稅對普通人的影響相對而言要大於高收入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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