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場不能讓人真假莫辨
近來,一連串烏龍新聞此起彼伏,令人莫名驚詫。國家稅務總局15日發佈聲明稱,稅務總局從未發佈過47號公告及解讀稿,此文件係有人盜用稅務總局名義而偽造的。新華社“中國網事”欄目15日證實,7月26日在杭州舉行的所謂以“馬來西亞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局局長”為首的馬來西亞官方新聞發佈會,實則是個“山寨發佈會”,官員是假冒的,目的是為血燕辟謠,以挽救以中國為最大市場的血燕産業鏈。民航部門近日表態,網上流傳的“關艙門後30分鐘須起飛”的“新規”純屬誤讀。
偽造官方文件,假冒外國官員,山寨官方發佈會,誤讀新規定……一時間,從各大傳統媒體到各類新媒體,都被“有人”折騰得夠嗆。造假橫行,騙局不斷,亂象頻仍,從輿論場裏散播出來的資訊令人真假莫辨,不少媒體有意無意淪為謊言、謠言、傳言的流行渠道和放大工具。
以所謂的稅務總局47號文件為例。先將“有人”編造的“官方資訊”廣為傳播,而後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再三相互引用印證,等權威部門表態之後再回頭向讀者、觀眾、聽眾、網友逐條辟謠,大多數媒體最終眼看著一地雞毛,只能夠唾面自幹,傳播公信力大受損傷不説,浪費的社會成本也不容小視。更讓人情何以堪的是,如此烏龍之事,在今天已不是偶發罕發,而是高發多發,媒體炒作一不留神就會自食其言,砸到自己的腳,無形中為一些別有用心的造假者助紂為虐。
不可否認,我們正處在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海量資訊包圍著每一個人。以傳播資訊、報道新聞為職業的各種媒體,同樣身處這一情勢之中。在技術手段和製作理念不斷翻新升級的同時,媒體互動愈發熱絡,媒體競爭愈發激烈,新聞選擇、甄別、傳播的要求,組織、策劃、製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寬鬆了,而應該是更高了、更嚴了。尤其是對新聞的真實性而言,仍然是媒體的首要原則,這是底線,不容背棄,不容衝撞。若不堅守這一點,那即便沒有造假者故意利用媒體混淆視聽,也可能會有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媒體自己親身上陣。這樣的話,輿論場就可能成為名利場或垃圾場,公眾利益就可能成為個別人或個別集團利益的犧牲品。
報道假冒偽劣新聞,與製作假冒偽劣新聞一樣,顯示出新形勢下媒體能力的欠缺、跑偏之處,其社會後果往往是很嚴重的。對於那些假借媒體渠道來牟取利益、炒作自己的造假者,政府監管部門責無旁貸,該管的必須要管起來,該嚴懲的必須要嚴懲;媒體自身也應該提高資訊辨別能力,不能缺乏紮實採訪就報道轉載,更不能隨意引用網上坊間的傳言。而對於那些故意製作虛假新聞的媒體,則應該使用懲罰和淘汰機制,肅清害群之馬,還輿論場一個良好生態。尤其是網際網路等一些自稱為“新媒體”的傳播平臺,如不自律,如不打假,如沒有底線,便很容易淪陷為謠言集散地,失去對公眾的吸引力和對社會的正效用。
輿論場不能讓人真假莫辨,媒體決不應該遷就虛假資訊。在資訊時代,任何資訊的傳播,離開媒體便不可能廣而告之、迅達天下,而現在的一些亂象,既有社會浮躁功利盛行的原因,更有媒體自身逐利炒作的問題。假文件、假官員、假大師、假發佈會、假消息……今天的公眾已經在媒體上見的太多,對此,社會應當及時糾正,媒體應當深刻反思。無論如何,媒體應該負有為公眾辨別資訊真偽的職責,而不能甘作不明真相的傳聲筒、放大器。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