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1229.65萬元
養206輛車花1114萬
審計署表示,2010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主要包括兩方面的支出。
其一,車輛購置支出115萬元。按國家規定的汽車配備使用標準,全年更新購置轎車2輛(每輛25萬元)、小型客車1輛(每輛27萬元)、越野車1輛(每輛38萬元)。
其二,車輛運作維護支出。2010年,審計署及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的公務車輛編制數和實有數均為206輛,全年車輛運作費1114.65萬元,平均每輛車運作維護費5.41萬元。
這個維護費用高不高?審計署表示,較之往年單車運作維護成本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油價持續上漲,燃油費成本增加;二是現有車輛使用時間長,車輛油耗大,維修成本偏高;三是審計機關沒有配備業務用車,審計時,為解決省內或同城審計人員的交通問題,使用公務車接送審計人員。
公務接待657.42萬元
涉外接待支出140萬
審計署表示,其中涉外的公務接待費支出140萬元。全年接待國外來訪團組24個(含部級以上國外代表團12個),接待來訪外賓139人次(含部級以上國外審計機關領導人54人次)。
而其他公務接待費支出517.42萬元,則主要是用於審計署及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與其被審計單位及地方審計機關交換審計情況、交流審計意見等公務活動所必需的會議室租賃、交通費和工作餐費等開支。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