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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教授稱社會成員信仰缺失誘發“社會焦慮”

2011年07月04日 10:54:2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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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利益結構發生深刻調整,這對許多社會成員産生了不小壓力——

  如何緩解“社會焦慮”

  在當前社會急劇轉型期,不少社會成員為生活計、為前程計,往往表現出一種焦慮不安、浮躁不定的“社會焦慮”。這種現象已成為當前我國社會一個比較明顯的時代標識。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我認為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方面,改革使我國社會經濟整體利益結構發生了全方位、大幅度並且是急劇的調整。我國的改革正處在一個不斷深化的時期,這種改革意味著以往的利益結構必然要發生全方位和大幅度的調整,要重構新的利益格局。這必然會給許多社會成員帶來一定的壓力。此外,改革開放以來,同經濟發展相比,我國社會發展相對滯後,民生沒有得到應有的改善。不少社會成員在失去了以往習以為常的單位福利和單位保障之後,卻沒有被納入新的社會保障體系當中。在這樣的情況下,這部分社會成員由於缺少基本生存底線的“兜底”,因而對未來可能的不利處境産生程度不同的擔憂甚至是恐慌。

  另一方面,一些社會成員信仰丟失。雖説信仰不是萬能的,但信仰卻是一個社會共同體不可缺少的構成要素。信仰事關社會共同體的基本觀念、心理狀況、長遠目標以及民眾基本行為方式等方面。民眾如果普遍具有一種信仰,那麼其心裏就會很踏實,民眾的內心就會很強大,其行為就會由於有著一種堅定的信念、長遠的目標和堅實的定力而能夠經得住誘惑和挫折,其抗打擊的能力就會強大,進而就會減少社會焦慮的困擾。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我國社會急劇轉型的時期,由於種種原因,不少社會成員信仰缺失,往往就缺少堅守和定力,因而在面對誘惑尤其是經濟利益誘惑時,難免隨波逐流,飄忽不定,心裏很不踏實,進而容易陷入某種焦慮不安的狀態當中。

  “社會焦慮”現象會給我們的社會帶來很大的消極影響,會促成或加重一系列社會矛盾和問題。這具體表現在:一是會直接催生社會成員程度不同的非理性行為。比如,當“社會焦慮”現象盛行時,人們對長期行為往往是不感興趣的,相反卻會熱衷於短期行為,容易形成從眾行為和越軌行為等,進而會引發一些社會矛盾和問題。二是會程度不同地降低人們對生活的滿意度和幸福指數。客觀地説,同改革開放以前相比,我國大多數社會成員目前的“絕對”生活水準已經高出了不少。但是,由於“社會焦慮”現象的存在,一部分社會成員往往不能做出理性的判斷,而只熱衷於同左鄰右舍當中更高水準者相比,甚至同全社會當中那些公認的生活水準很高者相比,因而對自己的生活水準不滿意,就會程度不同地産生對社會的不滿心理。三是會加重人們對於社會矛盾和問題的不滿情緒。當前,我們社會中存在的社會矛盾和問題,有一些可能沒有那麼嚴重,如果人們普遍存在著一種焦慮,同時再夾雜著一些不公正的心理感受,就容易把本來不是很嚴重的矛盾和問題看得很嚴重,容易遷怒于他人、他事,進而會加重某些社會矛盾和問題。

  因此,“社會焦慮”現象不可忽視。就目前來説,要想徹底消除“社會焦慮”也是不現實的,而緩解“社會焦慮”則是能夠做到的。為此,至少可以做兩方面的努力:一是建立一個初級的民生保障體系。初級民生保障體系的基本特徵是:低水準、廣覆蓋、有實效;基本內容是:初步做到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通過初級民生保障體系的建立,可以讓絕大多數社會成員有一個基本的生存底線,對未來也可以有一個大致的預期。二是盡可能地實現充分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充分就業應當是社會的優先目標。所謂充分就業,是指任何一位願意參加工作、具有必要能力並且年齡合適的社會成員都應當獲得一份有經濟報酬的工作。對於社會成員來説,就業意味著擁有了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意味著擁有了一個可預期的發展平臺,意味著能夠進行一些必要的平等的社會活動。因此,充分就業是緩解“社會焦慮”的一個基礎性的必要條件。(吳忠民 作者為中央黨校教授。漫畫/劉道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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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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