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退休幹部“制度化去向”
對退休領導幹部去向進行制度性安排,不但可使退休領導幹部發揮餘熱,繼續服務於社會,也有利於預防權力期權化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李松
6月24日,政協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免去李元的政協十一屆全國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撤銷其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之前的6月中旬,媒體已曝出了這位國土資源部前副部長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
但事實上,早在2008年,李元就已經退休,之所以會遭到如此嚴厲處分,主要是李元退休後,身兼數職,社會活動頻繁,最終因違紀而“晚節不保”。李元國土部的同事、同樣已退休的中國國土資源報社原社長劉允洲也因違法違紀於今年2月被雙規。據公開報道,正是劉允洲一案牽扯出了李元。
一時間,退休幹部去向和管理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尤其是如何通過制度構建預防和治理幹部退休後的腐敗問題已成為一個重要的政治和法律課題。
“近年來,個別退休領導幹部大搞權力期權化,有的甚至步入犯罪的深淵。”中國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胡明教授對《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表示,“對退休領導幹部去向進行制度性安排,是法治社會應當考慮的問題。不但可使退休領導幹部發揮餘熱,繼續服務於社會,也有利於預防權力期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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