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公路收費情況
今年6月1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局、國務院糾風辦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從6月20日起,開展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那麼,北京目前的收費公路是否存在需要清理的項目?是否存在違規收費?本報推出專題進行報道,並對目前北京公路收費情況進行了梳理。
本報訊 (記者蔣彥鑫)針對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發佈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通知,北京已成立由分管市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此次高速公路收費清理工作。
清理範圍
包括2004年前建成高速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于2004年頒布實施。在這之前,包括北京在內的一些省市,已將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調整為經營性收費公路,並在收費時間上延長。
近日的高速公路收費清理情況工作會上,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李華表示,此次清理的高速公路,包括《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前建成的。對於完成收費權轉讓的,如果收費期限不符合規定,須制訂並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範。
同時,對於收費偏高的通行費標準也需要降低。這主要是對收費標準偏高、經營收益過高的收費公路,要按照經營性公路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政府還貸公路按期還貸並滿足養護管理資金需求的原則,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
北京進展
收費單位成立相應機構
北京將如何落實此項工作?據了解,6月23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三部委到北京市調查了解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開展情況。北京成立由分管市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專項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負責日常工作。各收費公路經營單位也將成立相應機構,做好專項清理工作。
此前,我國已經全面取消了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等收費不規範情況。
律師再遞訴狀:機場高速停止收費
律師李勁松再次向朝陽法院提交訴狀,要求首發公司返還不當得利
繼2007年敗訴後,近日,律師李勁松再次向朝陽法院提交訴狀,要求首發公司停止收費。
機場高速路的收費一直備受詬病。2007年,律師李勁松曾以“機場高速貸款早已還清、收費站繼續收費不合法”為由,將首發公司告上法庭,後敗訴。
繼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發出清理高速公路收費通知後,6月21日,李勁松再次向朝陽法院遞交訴狀。李勁松認為,建設于1993年的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總投資11.6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65億元),在收費3年多後,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費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費32億元,估算到收費期滿的2027年還能收費90億元。也就是説,在2005年底之前,首都機場高速路這條國家財政出資的收費還貸公路,收入足以償還完11.65億元貸款和集資款。
但事實是,首發公司至今仍在收費。李勁松表示,這種行為“沒有合法根據”,違反了相關規定,其收費必須取消。收取的10元屬不當得利,應予返還。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