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強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
《決定》指出,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援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決定》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範圍,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
《決定》進一步要求,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支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決定》強調,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援力度,加強對複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的研究。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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