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被拐賣兒童未找到,公安機關就永遠找下去。”在今天公安部召開的全國深化“打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公安部副部長、全國“打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張新楓這樣表示。
張新楓説,全國公安機關要從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切實加大打擊拐賣犯罪力度。
據介紹,自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拐”專項行動以來,已初步遏制了拐賣案件高發多發的勢頭,形成了對拐賣犯罪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但在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社會管理機制有待完善的大背景下,加上非法暴利的驅動,拐賣犯罪活動在短期內還難以徹底消除,“打拐”工作面臨的形勢仍然比較嚴峻。
張新楓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的治安戶政部門和派出所要開展為期6個月的對來歷不明兒童集中摸排行動,組織民警對本轄區實有人口中來歷不明的兒童進行一次全面摸排,對其中的疑似被拐賣兒童,採集生物檢材檢驗後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比對。
同時,各地公安機關要針對拐賣犯罪跨區域、大範圍流竄作案的特點,因地制宜,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查緝工作,截斷拐賣犯罪通道。要充分利用警務合作渠道,加強與相關國家警方的合作,嚴厲打擊跨國、跨境拐賣犯罪。
據介紹,今年6月1日前,公安部將在全國實行兒童失蹤快速搜尋機制。縣、市公安機關接到兒童失蹤警情後,立即啟動搜尋工作,打破警種界限和常規做法,調動一切警務資源,快速搜尋失蹤兒童。對非親生落戶的兒童,要在採集生物檢材檢驗確定不是被拐兒童後,才能辦理入戶手續。
針對案件偵辦週期長、警力和經費投入較大的狀況,公安部今天宣佈,決定對拐賣兒童案件實行“一長三包制”。
“一長”,就是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擔任專案組長;“三包”,就是專案組長要對案件偵辦、搜尋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的工作全程負責到底。
公安部要求,今後發生拐賣兒童案件,縣市區公安機關要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案件沒有偵破,嫌疑人沒有到案,被拐賣兒童沒有找回,專案工作就不能放鬆,“一長三包”的責任也不能撤銷。
此外,公安部還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按照“一長三包”的要求,快偵快破現行拐賣案件,積極偵破歷年累積案件。公安部將從各地歷年累積的拐賣兒童案件中,梳理出影響重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列為公安部重點督辦案件,分批下發各地,按照“一長三包”的要求,逐案成立專案組,強化破案攻堅工作。重點督辦案件的撤銷,要在破案、解救受害人後報公安部批准。
公安部今天公佈的統計數字顯示,自2009年4月部署開展全國公安機關“打拐”專項行動以來,全國共破獲各類拐賣案件34212起,打掉拐賣團夥4535個,抓獲拐賣犯罪在逃人員5051名,打擊處理拐賣犯罪人員36097名。公安部在全國公開通緝的30名重大拐賣犯罪在逃人員已抓獲29名。
專項行動中,全國共解救被拐賣婦女23085名、被拐賣兒童13284名;通過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比對,已為1040名被解救的兒童找到親生父母。(記者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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