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前公佈了“十二五”規劃綱要,其中提出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城鎮化率提高4個百分點,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進一步增強”。這就意味著到2015年,中國的城鎮化率將由現在的47.5%提高到51.5%,城鎮人口數將首次超過農村人口數。中國的城鎮化建設成就如何?今後怎樣更好更快地發展?為此,本報記者採訪了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黃守宏。
創造世界城鎮化新紀錄
記者:中國的城鎮化近年來處於高速推進期,其成就如何?
黃守宏: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鎮化快速推進,城鎮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10年的47.5%,提高了29.58個百分點,年均增加0.92個百分點,有兩三億人口從農村遷往城市。其中,在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間,城鎮化速度進一步加快,城鎮化率提高了11.3個百分點,年均增加1.13個百分點;城鎮人口從4.6億人增加到6.3億人,年均增加1700萬人,其中大部分是由農村遷入的。可以説,過去30多年,中國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鎮化進程,創造了世界城鎮化史的新紀錄。城鎮化的迅速發展,成為推動經濟社會大發展的強大動力,中國經濟總量從改革之初的世界第12位躍居目前的世界第2位,創造了“中國速度”、“中國奇跡”。
力求走出又好又快道路
記者:中國城鎮化快速推進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應引起重視。
黃守宏:是的。“十二五”把城鎮化速度確定為每年0.8%,低於許多人的預期。這裡面很重要的一個導向,就是要總結中國城鎮化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和偏差,提高品質和效益,走出一條又好又快的道路。由於城鄉二元結構、二元體制的原因,我國城鎮化過程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協調問題相當突出。大體有這麼幾個方面。
第一,城鎮化區域佈局不平衡。東部地區城鎮化速度快、水準高,中西部相對滯後、水準差。以2009年為例,東部地區城鎮化率達到57%,比中部地區高12.7個百分點,比西部地區高18.6個百分點。東中西部城鎮化水準差距是造成區域差距擴大的重要因素。
第二,城鎮化結構不平衡。有三個方面,其一,大城市與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其二,人口城鎮化和土地城鎮化的不平衡不協調。土地的城鎮化大大快於人口的城鎮化,城鎮建成區人口密度偏低、土地利用比較粗放。其三,人口結構的不平衡不協調。進入城市的主要是農村的青壯年,留下的是老年人、婦女、小孩,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第三,城鄉發展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城鄉二元體制障礙尚未根本消除,農民公平分享工業化、城鎮化成果的制度機制缺失。
第四,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發展不協調。如果農業現代化的速度長期趕不上城鎮化的速度,農産品供給就會出大的問題,從而就會制約城鎮化的發展。
如果不高度重視並及時解決城鎮化進程中的不平衡不協調問題,最終就會導致城鎮化的不可持續,進而影響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總體戰略。基於此,“十二五”規劃對城鎮化速度實際上做了調整,每年提高0.8個百分點。雖然這與我國過去10年年均提高1.13個百分點相比有所降低,但與國際比較,仍是一個不低的速度。
城鎮化發展中要注意三點
記者:在以後的城鎮化發展中應當注意什麼?
黃守宏:下一步就是要重視解決發展中的問題。在城鎮化建設中應當注意三點:
第一,要做好城鎮化的頂層設計。因為我國的城鎮化不僅是農村人口往城市轉移這麼一個簡單的過程,而且涉及城鄉二元體制的變革、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動和各方利益關係的調整,是一個極為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比如説,推進城鎮化需要改革戶籍制度、徵地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這些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重大問題。需要從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總體戰略和佈局出發,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考慮城鎮化有關重大問題,做好頂層設計、系統規劃,明確發展重點、路徑和優先順序,確保城鎮化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
第二,要把發展城鎮化的重點放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上來。過去我們曾提出要大力發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但由於那個時候大城市的發展還不是很充分,各地還是把重點放在發展大城市上。經過多年的努力,現在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有了很大的發展,面臨著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的任務。最近幾年,部分産業從沿海到內地、從大城市向中小城鎮轉移趨勢日益明顯,在這種背景下,如果再輔之以有力的政策引導,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是完全有可能的。最近國家出臺的有關城鎮化的政策,也是這個導向。
第三,要切實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這既是我國農村改革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推進城鎮化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必須切實把這個原則貫徹到城鎮化進程的每個方面、每個環節之中,特別是要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産權益、平等就業權益、同工同酬權益等。否則,如果把城鎮化變成對農民物質利益的剝奪、對農民民主權利的侵害,那城鎮化註定不會成功。(記者 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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