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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一亮相,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為什麼要出臺這部新規,是否如部分公眾擔心的那樣會增加“蟻族”等中低收入群體租房難度?如何保證執行監管到位?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地産市場監管司副司長姜萬榮表示,規範分割出租行為有其現實意義,合理的合租行為仍然受到保護,中低收入人群租房問題可通過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
分割出租易致矛盾
姜萬榮介紹説,實踐中,出租人將房屋分割出租的情況比較突出,已經成為一個各方面反映比較強烈集中的問題,因此考慮多方因素,在《辦法》中作出了規範分割出租行為的規定。
我國對建築安全有明確要求和規定,分割出租中的出租人擅自改變房屋構造結構,改變水、電、氣線路等行為,實際上已經違反了現有規定和標準。此外,分割出租行為不僅因居住密度大而無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條件,還因承租人過度佔用公共資源侵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容易導致矛盾和糾紛。
《辦法》可能會增加部分租房者的租房難度。姜萬榮表示,對分割出租行為進行規範,與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賃是兩個問題。一是合理的合租行為仍然受到保護。《辦法》旨在規範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分割出租行為,對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的合租行為並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辦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住房進行合租。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