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物價局發佈的消息,廈門市政府日前印發的《廈門市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將從12月1日起實施,屆時停車費不再以車型和車輛大小區別收取,而將按佔用車位數收取。
這個辦法對停車場價格管理形式的區分、停車服務收費性質、如何執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計費方式、收費監督、免費對象等問題作了細緻的規定。
最值得關注的是,辦法規定,每個車位採用國家制定的車位標準尺寸長5米乘以寬2.5米,停車場按標準車位畫線,車輛進場後,按實際所佔用車位數計收。此外,為加強停車服務收費監督,廈門市還將統一實行收費證制度。(曾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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