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中國政府網25日發佈《意見》全文。《意見》提出,力爭在2020年做出具有減災實效的臨震預報。到2015年,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
《意見》指出,目前,中國防震減災事業取得了較大進展,但也存在監測預報水準較低、城鄉建設和基礎設施抗震能力不足等問題。
為此,《意見》提出了中國防震減災工作的工作目標:
——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中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地震預測預報能力不斷提高,對防震減災貢獻率進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擴建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建立比較完善的抗震救援隊伍體系,破壞性地震發生後,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社會公眾基本掌握防震減災知識和應急避險技能。
——到2020年,建成覆蓋中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路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地震監測能力、速報能力、預測預警能力顯著增強,力爭做出有減災實效的短期預報或臨震預報。城鄉建築、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能抗禦相當於當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備的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和救助保障體系;地震科技基本達到發達國家同期水準。
針對地震的監測預報工作,《意見》提出,要“專群結合”,完善地震預測資訊會商機制,努力提高地震預測預報能力。完善地震預測預報管理制度,依法規範社會組織、公民的地震預測行為,建立開放合作的地震預測預報機制。
《意見》要求,要研究制定支援防震減災群測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穩定的經費渠道,引導公民積極參與群測群防活動。
另外,針對城鄉建設和基礎設施抗震的問題,《意見》要求,新建的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要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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