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有關要求
這3起煤礦特別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損失慘重、教訓深刻、影響惡劣,充分暴露出事故單位在安全生産工作中存在的嚴重問題,反映出安全生産方針、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業沒有真正落實,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未得到有效遏制。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努力促進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和張德江副總理8月19日在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現場管理、加強班組建設,層層落實安全生産責任,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帶班下井制度,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二)深入推進集中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0〕5號)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特別是要把打擊技改整合煤礦非法違法生産建設行為作為重中之重。要集中、公開嚴懲一批無視法律、無視監管、無視生命安全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社會監督,營造有利於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實施嚴厲打擊的輿論氛圍。
(三)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管理。要加大對整合技改礦井監管的力度,嚴禁借整合、技改之名違法生産,對在規定限期內未完成整合、技改的礦井,取消整合技改資格,依法予以關閉。要加強“一通三防”管理,對不符合要求或通風系統存在重大隱患的礦井,要立即停産整頓、掛牌督辦,逾期達不到標準的,堅決依法予以關閉。要積極推進小煤礦整合、重組和關閉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不符合産業政策以及資源枯竭的煤礦,依法依規實施立即關閉,切實加強對兼併重組煤礦的安全監管。要加強煤礦爆炸物品管理,嚴厲打擊非法購買、儲存、運送、使用爆炸物品行為。
(四)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各地區要依照《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關於事故調查許可權的規定,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事故查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堅決懲處事故涉及的失職、瀆職行為以及事故背後的腐敗行為;對在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期間發生的因非法違法造成的各類事故,要依法從重從快查處,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以儆效尤。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委會要嚴格落實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所有生産安全事故查處結果都要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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