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反貪部門通過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12.57億元。
記者從此間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上獲悉,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各級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46570件178393人,挽回經濟損失312.57億元;集中力量查辦大案94933件,佔立案總數的64.77%,縣處級以上幹部13192人,佔立案總數的7.39%,其中百萬元以上案件8776件,廳局級以上幹部1004人。
反貪工作的辦案品質、效率也穩步提高,撤案率、不起訴率下降,起訴率、有罪判決率升,五年來所辦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決122106人,有罪判決率達到99.7%。追逃緝捕措施不斷強化,五年來共抓獲負案潛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148名,其中潛逃境外的7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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