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線索由舉報中心統一管理
記者:根據檢察機關的相關流程規定,檢察機關在受理舉報之後如何對線索進行處理?作為舉報人,如何才能了解到自己舉報的情況是否立案以及案件辦理的進展。
李新生:目前,很多舉報人反映,舉報線索給檢察機關後就沒了下文,其實這還是舉報人對檢察機關受理舉報的工作流程不了解造成的。
以北京市檢察系統為例,我們收到的舉報線索都由舉報中心統一管理,即使是檢察長或其他部門工作人員收到的舉報線索,也會在7天之內批交或移送舉報中心進行處理。
舉報中心對接收的舉報線索,會根據舉報線索的不同情況和管轄規定,在7天之內分別作出處理。屬於檢察院管轄的,依法受理;不屬於檢察院管轄的,則將舉報線索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理。如果遇到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檢察機關會先行採取緊急措施,然後再移送相關的主管機關。即使舉報人不催問,對於線索的處理程式一直也都在進行之中。
當然,每一名實名舉報人都有查詢舉報結果的權利,根據現有的技術支援,這種查詢既可以通過書面、電話,也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進行查詢,或者直接到檢察機關查詢。除此之外,檢察機關也會在對舉報線索進行處理後,主動地通過當面、書面、電話等方式對實名舉報人進行答覆,但前提是舉報人提供的姓名、聯繫方式真實。
加強懲處打擊報復舉報人力度
記者:眾所週知,舉報人之所以不願具名,很多時候都是因為擔心遭到打擊報復。作為接受舉報的機關,檢察機關如何能夠保護舉報人的資訊以及人身安全?
李新生:應該説,這種心態在舉報人中屬於一種比較普遍的心態,我國司法體制在舉報人的保護上也的確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包括缺乏明確的立法,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懲處力度還有待加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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