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近日,衛生部疾控局愛衛辦組織專家對現行《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國家衛生區標準》進行了修訂。新版標準參考了衛生防病形勢的變化和廣大群眾健康需求,對多項指標進行了修訂,使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更加與時俱進。
主要修訂內容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第六項食品安全內容進行了修訂;鋻於新發傳染病的不可預知性,對第七項傳染病防治內容進行了修訂;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情況,分二個檔次分別提高了第三項市容環境衛生和第四項環境保護中的垃圾、糞便和污水處理率的標準。
鋻於修訂後的《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國家衛生區標準》中垃圾、糞便和污水處理率指標較原標準有一定提高,而處理設施建設投入較大,涉及規劃、設計、建設和投入等方方面面,週期較長,需要一定的調整區間。因此,修訂後的垃圾、糞便和污水處理率指標擬將從2012年開始執行。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