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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擅自收取停車費 最高罰100萬

2011年06月03日 22:08:41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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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廳起草條例重罰亂收停車費

  呂波表示,為規範佔用城市道路設置機動車停車場以及收費的行為,整治停車場及收費的混亂現狀,省建設廳代擬了相關條例。“規定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廣場、道路上設置停車場,非産權所有人不得佔用城市道路收取停車費。”

  此外,城鎮街道兩側的商家、餐飲店不得劃分經營人行道路的停車泊位並收費,不得以不消費為由拒絕停車。

  對於根據國家建築設計規範配套建設的地下停車場,住宅小區內的機動停車場,呂波表示收費單位應當向物價部門申請核定停車費收費標準,其機動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還應當公佈、公示。所有的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未公示公開的,車主都可拒絕交費。

  “如果違反規定,除責令改正外並處收費單位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處違法收費個人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呂波稱目前這個條例已上報省政府法制辦,將把該條例作為草案提交省人大,最終由省人大審議並頒布地方性法規,“最終處罰額度,還需人大舉手表決。”

[責任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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