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長健(中新網資料圖)
24日,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彭長健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産50萬元,追繳其受賄所得471萬元與不能説明來源的鉅額財産460余萬元上交國庫。
現年47歲的彭長健出身寒微,上世紀80年代從警,仕途順遂的彭在27年間由普通民警一路升至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官至副廳。其間,彭長健因在2001年前後抓捕悍匪張君過程中嶄露頭角,得到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文強的賞識。
本月8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這位曾經的警界高官進行近10小時的連續審理。在最後陳述時,彭長健幾度言語哽咽、泣不成聲,稱曾經的執法者以被告人的身份站在莊嚴的法庭上,主要是因其人生觀、價值觀出現偏差,意志不夠堅定、喪失了警惕性。在今天的宣判現場,彭長健表示對判決有意見。(記者 郭晉嘉 銀雪)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