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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代市長黃奇帆高度評價王鴻舉工作 並約法四章

2011年06月03日 22:10:29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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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成為市政府新指導思想
 
  昨日上午,重慶市代市長黃奇帆主持召開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重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修訂稿)》(以下簡稱“政府工作規則”)。

  會上,黃奇帆高度評價了前任市長王鴻舉的工作,指出六點可以傳承的寶貴精神,並“約法四章”,與同事共勉。 

  約法四章

  牢記使命 決不允許拖拉疲沓、錯失機遇、推諉塞責、馬虎茍且

  依法行政 決不允許漠視法治、踐踏民主、隨心所欲、罔顧民意

  勤政為民 決不允許官僚主義、作風漂浮、脫離群眾、麻木不仁

  清正廉潔 決不允許權錢交易、假公濟私、貪贓枉法、腐化墮落

  市政府擬訂和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規,原則上都要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

  2008年3月,新一屆國務院對2005年2月制定的《國務院工作規則》進行了修訂。根據新《國務院工作規則》,我市結合“314”總體部署和國務院3號文件以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政府工作規則進行了修訂,進一步突出了重慶特色。

  增加“推進政務公開”一章,規定政府及各部門要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健全資訊發佈制度,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成為市政府工作新的指導思想內容。並規定市政府擬訂和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規,原則上都要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

  新的政府工作規則還強調,要推行行政問責制度和績效管理制度,提高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王鴻舉同志的身上,除了一個黨的幹部應該具有的優良品質外,還表現出值得傳承的寶貴精神

  黃奇帆説,“我們應該傳承六點精神,用以指導市政府工作繼往開來。”

  一是依法行政理念深入骨髓。“鴻舉同志親自推動制定實施了建設法治政府的五年規劃,市政府提請人大審議的地方性法規、制訂的行政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近800件,取消、調整和下放了行政審批事項1000多項。並在全國率先推出了創建法治政府‘四項制度’、轉變政府職能‘三大創新’和完善行政體制‘三級試點’。”黃奇帆説,“我市還在全國省級政府中首個與國務院法制辦簽訂了部市合作協議。這些舉措都有力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

  二是堅決貫徹中央的大政方針政策。黃奇帆説,“在大是大非面前,鴻舉同志決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本位主義,始終與中央保持一致。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按照市委的各項工作部署,他善於在中央政策與重慶實際之間找到結合點,對中央負責,對市委負責,對重慶發展和重慶人民負責。”

  三是廉潔奉公、節約從簡。黃奇帆説:“鴻舉同志本人是一個節儉樸素的人,秉公用權,公私分明,決不以權謀私。同時他帶出的政府也是節儉的政府,市政府的辦公大樓在全國省市中條件最差,但因財政不寬裕、民生福利欠賬多,改造之事擱置至今。”

  四是把百姓放在心上。“鴻舉同志從重慶的基層幹起,對重慶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經常從普通百姓那裏了解情況。這些年,市政府年年實施民心工程,出臺了1000多項惠民政策。我市民生性財力支出佔總支出的比例高達51%,這在全國都很少見。”

  五是善於放權、敢於擔當。黃奇帆説,鴻舉同志在工作中不截權,善放權。他總是最大限度地發揮班子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但是有大事、危險事更是敢於擔當。回顧重慶這些年發生的很多大事,例如開縣天然氣泄漏、特大旱災洪澇、武隆“65”山體塌垮等事件上,他總是身先士卒,並且在現場指揮統籌有力、調度有方。

  六是注重班子團結、和衷共濟。“作為市委書記的第一助手、市政府的第一責任人,鴻舉同志維護團結,堅決執行市委決定。在履行政府職能中,信任和依靠各位班子成員,彼此之間結下了深厚的同志情、戰友情。‘心齊氣順、風正勁足’的良好局面,在他的任期內得到了鞏固和發展,我們要珍視併發揚這個好傳統。”

  政府官員應該用忠誠、勤奮和智慧,不斷創造無愧於黨、無愧於時代、無愧於人民的新業績

  結合當前工作,黃奇帆“約法四章”,與市政府同事共勉,以期共同開拓政府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牢記使命。我市目前正處於貫徹“314”總體部署、落實國務院3號文件,加快統籌城鄉改革、打造內陸開放高地、建設“五個重慶”的關鍵時期,市政府和組成部門人員應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緊緊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牢牢把握統籌城鄉改革、新一輪西部大開發、三峽後續建設等歷史機遇,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決不允許拖拉疲沓、錯失機遇、推諉塞責、馬虎茍且。

  其二,依法行政。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科學理政。加強行政立法,嚴格行政程式,規範行政行為,堅持依法辦事,做到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自覺接受監督,認真辦好人大交辦的各項任務,支援政協開展工作。進一步推進陽光政務,認真聽取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意見。決不允許漠視法治、踐踏民主、隨心所欲、罔顧民意。

  其三,勤政為民。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要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改善民生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繫。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班子成員帶頭做到每年基層調研不少於60天,了解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財政支出繼續向基層、民生傾斜,始終把市級運轉支出控制在25%以內,保持對民生的支出佔比在50%以上。決不允許官僚主義、作風漂浮、脫離群眾、麻木不仁。

  其四,清正廉潔。加強黨性修養,保持人民公僕的高尚情操和公僕本色,自覺把“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作為人生坐標,牢記“兩個務必”,反對弄虛作假和虛報浮誇。決不允許權錢交易、假公濟私、貪贓枉法、腐化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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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