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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推行 “三資”委託代理 促進農村反腐倡廉建設

2011年06月03日 22:10:42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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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哈爾濱11月19日電(記者徐宜軍)為了規範農村村級資金、資産、資源管理,黑龍江省從今年7月開始在全省範圍內推進“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不斷提高農村財務公開水準,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防止村幹部腐敗問題的發生。

  從2008年開始,黑龍江省在肇東市、綏化市開展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産、資源“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的試點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雙重效果。在試點基礎上,黑龍江省今年7月開始在全省範圍內推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逐步實現“三資”管理的民主化、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首先要成立一個“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中心以農村經管中心為依託,由鄉鎮長擔任主任,紀工委、司法、財政等部門人員共同參加。服務中心執行資金代管和資産、資源監管兩套流程,實行資金委託代管、資産統一監管、資源聯合協管三種管理方式,對受委託的農村“三資”進行核算、評估、公開競標、立賬建檔以及統一管理。

  在“三資”委託代理服務試點中,肇東市共糾正“包包賬”“白條抵庫”等問題103筆,涉及金額35.5萬元。綏化市對明顯不規範、價格偏低、期限過長、不合理承包的1萬多份合同依法進行了修訂和廢止,為村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311萬元,糾正和解決截留、挪用、剋扣惠農資金問題295個,立案21件,查處違紀人員32人,有效維護了集體和群眾利益。

  記者從綏化市紀委了解到,與實行“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前對比,綏化市2008年“三資”問題的信訪舉報和案件數量同比下降24%和35%。

  目前,黑龍江全省各地市及縣區均建立了相關組織機構,制訂下發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代理基礎建設工作規範》《農村集體“三資”代理責任追究制度》等多項制度,並對農村“三資”進行了清産核資,摸清了家底,全面推進“三資”代理服務制。大慶市分別在5個縣區確定1個鄉鎮,利用3個月時間進行試點,計劃明年3月全面推開。

  黑龍江省紀委書記李延芝説,從試點工作看,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強化了鄉村集體經營管理,加大了監督制約力度,有效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是一種具有方向性的制度創新,也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健全委託代理工作機制,嚴格執行制度和管理程式,強化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涉農部門的職能作用,不斷推進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從源頭上防止農村腐敗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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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