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強調
認真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 切實加強和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
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 隋笑飛)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17日主持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檢察機關如何落實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會議強調,檢察機關要認真研究處理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意見,切實加強和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以此為契機不斷開創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新局面。
會議指出,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瀆職侵權檢察工作,要把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精神結合起來,正確認識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形勢,全面把握新形勢下的新任務、新要求,緊緊圍繞大局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會議強調,要堅持以辦案為中心,進一步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工作力度。要把解決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和處理難作為推動工作的突破口,進一步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加大初查工作力度,強化深挖犯罪意識,不斷提高發現、揭露、證實犯罪的能力和水準。要充分發揮各級檢察機關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積極性。
會議指出,要認真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結合辦案進一步加強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要把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納入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之中,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資訊共用等機制,增強預防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要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探索和完善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機制。要狠抓瀆職侵權檢察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和反瀆職侵權能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加強反瀆職侵權能力建設,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設。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人大監督和社會支援,努力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