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養老服務設施佈局 選址、規劃標準出爐→
近日,民政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佈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養老服務設施佈局規劃編制工作,為廣大老年群體獲得專業養老服務提供有力支援。
部署加強養老服務設施佈局規劃編制工作
《通知》要求,編制養老服務設施佈局規劃要重點圍繞不斷健全三級養老服務網路,推動優化養老服務佈局安排,引導養老服務設施向需求集中區域配置,有效提升養老服務設施利用效能,充足預留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空間,促進養老服務擴容提質,實現服務供給與需求更加協調適配,為廣大老年群體獲得專業養老服務提供有力支援。
《通知》要求,養老服務設施佈局規劃要作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重點,與醫療衛生、教育、公園綠地、綜合交通等規劃有效銜接,涉及空間用地需求的內容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 孫文燦:下一步,民政部和自然資源部要加強對地方兩個部門的業務指導,引導老齡化程度深、養老服務需求迫切的地區,加緊編制當地的養老服務設施空間佈局規劃。同時也要引導相關的規劃部門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更加支撐養老服務設施的科學發展。
養老服務優先選址老年人較為集聚區域
另外,兩部門還編制《養老服務設施佈局規劃編制技術指南(試行)》,明確老年人口密度較高的地區應作為養老服務設施的重點配置區域,並且要為未來擴建或增加養老服務床位預留空間。
《技術指南》明確,鼓勵通過複合功能用地方式設立養老服務設施,養老服務設施不宜與工礦用地、交通運輸用地等混合設置,且不宜安排在地下層、半地下層和夾層。
養老服務設施選址一般位於城鎮開發邊界或村莊建設邊界範圍內,優先設置在老年人較為集聚、養老需求較為集中的區域,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服務;選址宜方便子女探望,適應老年人出行需求,周邊基礎設施宜相對完善,有相對獨立的出入口,與周邊住宅區域互不干擾,應遠離污染源、噪聲源及危險品生産和儲運場所,避讓地質災害高風險區。
養老服務設施選址宜與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社區鄰里中心)等服務設施綜合設置或相鄰佈局。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 孫文燦:要強調設施的共用性、通用性。怎麼樣去強化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和養老服務設施的功能互鑒互用,比如説文體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怎麼樣發揮和養老服務設施的銜接作用,做好養老設施佈局的科學性。
明確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規劃標準
《技術指南》對養老機構和居家養老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的佈局做出要求,要求要結合未來5~15年人口老齡化趨勢預測所需養老服務設施數量。
《技術指南》明確,到2030年機構養老服務設施中的護理型床位佔機構養老服務床位總數比例要達到70%,到2035年達到80%。高齡、失能老年人口比例較高的地區,可適當提高養老機構床位數量和護理型床位比例標準。機構養老服務單個設施建設規模一般不宜超過500張養老服務床位。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方面,《技術指南》要求,嵌入式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一般宜具有全日托養、日間照料、老年助餐、服務轉介、資源連結等功能,為轄區範圍內的老年人就近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村(社區)養老服務站點一般宜具有日間照料、老年助餐、到府服務等功能,具備條件的可開展短期全日托養服務。要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機構養老服務設施形成資源共用、功能互補格局,共同構建一刻鐘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