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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築牢反詐“防火牆”

2022-08-24 09:35:00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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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武曉莉

  暑期,是“神獸們”刷手機、玩遊戲的密集時段,也是涉未成年人電信網路詐騙的高發期。

  針對國家網信辦曝光的一批典型案例,相關專家指出,涉未成年人的網路詐騙與涉成年人的不同,有其特殊性,不能簡單套用現成的反詐模式。要結合未成年人的特點,從厘清法律邊界、落實平臺責任、加強技術手段、引導防範教育等多個層面,合力為孩子們築起一道反詐“防火牆”。

  識破誘餌 對症下藥

  “涉未成年人電信詐騙以‘誘餌’式居多。”北京網路行業協會工作人員尹勁松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説。犯罪分子往往針對少年兒童的喜好特點,用其愛好的物品做誘餌,實施詐騙。

  “未成年人電信詐騙通常會以各種高額佣金、獎品、刷單等方式,引誘受害者洩露個人賬號密碼等重要資訊,從而實施詐騙。主要類型有網路遊戲詐騙、福利活動詐騙、追星詐騙等。”小盾安全技術專家鮑一駿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説。涉未成年人電信詐騙的特點,就是以他們感興趣的東西“免費送”做誘餌,套取個人資訊。

  鮑一駿指出,未成年人存在涉世未深、心智不成熟、辨別能力不強等特點,對網路資訊真假難辨、良莠不齊的弊端抵抗力不強。例如最常見的網路遊戲詐騙,欺詐分子抓住未成年人消費觀不健全,家長監管不到位,容易被遊戲等級段位、人物皮膚、道具裝備等吸引的弱點,專門在遊戲聊天頻道、貼吧、直播間發佈虛假廣告,謊稱可免費贈送裝備、低價充值、破解防沉迷系統等,吸引未成年人關注,進而通過盜取賬號密碼或者引誘轉賬等方式進行詐騙。

  還有一種常見的福利活動詐騙方式,是欺詐分子通過網頁連結、QQ空間等平臺渠道獲取未成年人聯繫方式,以高額返現、中獎返利等活動吸引未成年人參與,最後以保證金、紅包費等名義誘惑未成年人掃碼轉賬或利用父母的手機進行轉賬,進而實現詐騙目的。

  追星詐騙也是非常具有青少年特點的,欺詐分子抓住未成年人熱衷於追星、渴望見到偶像、願意為偶像“打榜”花錢等心理,謊稱在網上售賣演唱會門票、簽名或視頻聊天等,欺騙未成年人轉賬購買虛假票務或支付介紹費用。

  慣用六招 設局詐騙

  “涉未成年人電信詐騙頻發的原因,是多元因素的重疊。”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琮瑋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説。未成年人本身心智發育不成熟,識別風險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弱,而且隨著網路發展,尤其是網路遊戲、短視頻網站的發展,未成年人在進行網路遊戲、上網課、網路購物等活動時,時間相對長、頻率較高,因此容易受到各類不良資訊的誘導。

  王琮瑋説:“根據近幾年發佈的案例統計,涉未成年人電信詐騙方式一般集中于六大類。”

  一是網路遊戲詐騙。騙子以免費贈送遊戲裝備為誘餌,設置低價充值、送道具送裝備、中獎詐騙等陷阱,再通過“激活費、認證費、驗證費”等費用騙取未成年人錢財。二是刷單詐騙。騙子以加入“明星粉絲QQ群”為誘餌,聲稱完成任務可領取禮品或明星簽名,誘導未成年人進行轉賬或刷單,交納高額“刷單”費用。三是網購詐騙。騙子冒充客服,誘騙受害人進入虛假網站,填寫銀行卡、身份證資訊,盜取錢財。四是“校園貸”。騙子以“無條件”“低利息”等話術,誘騙學生借貸,製造違約假像,並威脅學生償還鉅額違約金,本質上無異於高利貸、套路貸。五是招生詐騙。每逢高考招生時,有的騙子謊稱有高校的“內部指標”或者“計劃外指標”,宣稱只要出價合理,就能保證錄取。六是獎學金等名義的詐騙。騙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發放助學金、獎學金等名義,要求學生提供銀行卡號和密碼,誘導學生到ATM機進行轉賬操作。

  “詐騙形式正在逐漸隱匿化、多元化。”鮑一駿説,對於未成年用戶,有的平臺暫未形成系統的防護方案,有的設置了青少年模式,卻頻頻被未成年人繞過、破解。與此同時,隨著近幾年國家監管部門的持續打擊和平臺治理,相關黑産分子逐漸轉入地下,甚至越來越多地活躍在境外平臺,增加了防詐騙工作的難度。

  寬嚴相濟 精準打擊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網站平臺積極履行資訊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在處置涉詐有害資訊、整治電信網路詐騙方面發揮了作用。

  在法律責任界定方面,王琮瑋説,涉未成年人電信詐騙雖然是利用網路這一特殊手段,但本質上依然屬詐騙行為,因此網路詐騙的法律責任要按照詐騙罪的規定來進行處罰。由於電信網路詐騙關聯的犯罪往往是全鏈條式的,所以需要法律的精準打擊。例如,如果詐騙的同時還實施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偽造身份證件、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拒不履行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等行為的,均需要定罪處罰;為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幫助資訊網路犯罪行為,或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各類幫助的上下游産業鏈,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王琮瑋認為,正因法律對未成年人從輕、減輕處罰的特殊規定,犯罪分子甚至脅迫、教唆、利誘未成年人參與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未成年人被騙甚至參與詐騙活動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社會和諧穩定造成了嚴重影響,這方面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他認為,對於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要依法從嚴懲治。要充分認識未成年人參與電信詐騙犯罪的嚴重法律後果,積極引導未成年人提高法律自我保護意識,加強網路安全防範。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涉及犯罪的,應當綜合考慮其地位作用、主觀惡性、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尤其被騙、利誘參與犯罪的,要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依法從寬處罰。

  提升技術 強化監管

  中央網信辦相關負責人説,在涉未成年人電信網路詐騙中,一些網站平臺存在責任認識不到位、制度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相關平臺要落實資訊內容管理要求,持續排查處置涉詐資訊、群圈、賬號;建立完善的賬號監測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置異常賬號,落實賬號實名登記制度;建立完善涉詐舉報機制,及時處置和反饋網民涉詐舉報;對現有應用、業務、技術進行安全評估,對不符合要求的進行整改。對相關企業未履行風險控制責任致使群眾受騙的,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責任。

  鮑一駿認為,用技術手段保護未成年人的第一步,是精準識別未成年人。因此,各大社交、遊戲等平臺需要從用戶的全週期行為(文字聊天、語音、動態、發帖、評論、提問等)産生的內容入手,打造用戶年齡標簽,從而有針對性地篩選出未成年人用戶並提供相應的風險保護服務;通過設備指紋、決策引擎等技術對有害賬號進行識別預警,並利用知識圖譜等技術挖掘複雜鏈路中的詐騙團夥,強化對欺詐賬戶的識別;通過內容識別從文本、圖片、音頻、視頻中全方位精準過濾平臺中不適合向未成年人展示的色情、血腥、違禁、暴恐、炫富拜金等風險內容,定期對網路環境進行跟蹤監測、規範網頁連結、及時修改關鍵詞遮罩規則,清除不法分子的詐騙“土壤”,凈化未成年人社交網路空間。

  “還需要加強在技術手段上的突破。”王琮瑋説,現有的防沉迷手段、青少年模式等技術手段,雖然很大程度上減少了未成年人上網時間,但仍缺少辨別網路騙子的一定監管技術。要通過加強技術攻關和科技運用,提高監管的技術水準。特別是在不良資訊的推送、傳播方面,要通過監測預警等技術手段嚴厲禁止;也可以將網路電信詐騙的語言和套路設置成敏感詞程式,提高辨別意識,強化防騙審核,在網路技術手段上實現初刷和精篩。

  以身作則 加強監護

  “防範的重點責任在監護人,也就是孩子家長。”尹勁松説,“個人認為家長只要管住兩點,就基本能夠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的電信詐騙。第一是管住未成年人的‘觸角’,建立‘防火牆’,未成年人禁入的領域不要讓孩子進入。當然,這需要家庭、社會的共同構建。第二是管住‘錢袋子’,通過勤換密碼等方式,讓孩子不能從家長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網上支付系統轉走資金。同時,要明確要求孩子,未經家長許可不得擅自實施網上支付。”

  “作為家長和監護人,首先自身不要做‘低頭族’,多關心未成年人的言行和日常生活,減少能吸引未成年人注意力的手機遊戲、視頻等誘惑發生頻次,避免未成年人長期使用電子産品。”王琮瑋認為,家長必須正確引導未成年人過健康的生活,同時培養他們的自我保護和防範意識。在操作層面,家長最好不要讓未成年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介入並依法尋求權益救濟。

  在社會層面,鮑一駿説,應該積極開展防騙安全教育,開設未成年人“法治課堂”,講解防騙知識和典型案例,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路價值觀和消費觀,共同抵制不良資訊和不良網站,增強防騙意識。

  王琮瑋還指出,應加強法律監督,強化法律監管,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在《網路安全法》的基礎上,充分運用《個人資訊保護法》和《數據安全法》,對網路平臺的網路空間行為權利邊界和責任體系建設加以監督,尤其對怠于履行網路平臺的責任方要嚴格追究責任,維護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安全。

  相關主管部門可形成聯動優勢。公安、網信等部門要加強聯動,不斷提升行業治理力度,凈化網路生態空間。同時,要更多地聯合學校、家長和社會,共同築牢未成年人反詐防線,共築網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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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未成年人電信網路詐騙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各級網信部門已處置涉未成年人電信網路詐騙案件1.2萬餘起。針對暑假期間未成年人上網時間增多的情況,國家網信辦日前會同公安部深入清理網上涉詐有害資訊,精準提示潛在受騙網民,從嚴從重打擊不法分子,維護未成年人財産安全和身心健康。

  暑假期間,國家網信辦反詐中心監測發現多起針對未成年人的電信網路詐騙事件。不法分子經常以加入“明星粉絲QQ群”為誘餌,聲稱完成任務可領取禮品或明星簽名,誘導未成年人進行轉賬或刷單;有的先宣稱免費贈送遊戲裝備,再通過“激活費、認證費、驗證費”騙取未成年人錢財,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日前,網信辦通報了部分典型案例(以下均為化名)。

  2022年5月,海南省吳某(12歲)使用母親手機登錄某QQ群,看到有人免費發放遊戲皮膚,隨後吳某添加對方為QQ好友,微信掃描二維碼領取皮膚。對方告訴吳某其賬號存在非法領取行為,需聯繫後臺工作人員處理,否則要賠付10萬元、被判刑1年。吳某非常害怕,添加了對方另一個QQ賬號,並按照對方語音提示,掃描二維碼支付了6500元,事後吳某母親發現異常並報警。

  2022年7月,山西省黃某某(17歲)在玩手機遊戲時,網上有人表示要高價購買黃某某的遊戲賬號,隨後雙方添加為QQ好友。對方讓黃某某登錄一個叫“下芬購”的網站,稱該網站為正規遊戲交易平臺,很多遊戲玩家在此買賣賬號。黃某某同意出售賬號,但對方稱用來購買賬號的錢款被“下芬購”網站凍結,需出賣人黃某某充值進行交易確認,黃某某便在該網站充值2次共3000元,後發現對方的QQ聯繫不上,該網站也無法登錄。

  2022年5月,廣東省譚某某(15歲)在玩手機遊戲時,有人添加其為微信好友,並宣稱可以幫其解除未成年人手機遊戲的時間限制。譚某某信以為真,並依照對方的視頻指導,偷偷使用家長手機先後3次掃碼支付,合計被騙3800元。

  2022年3月,重慶市馬某某(12歲)在刷短視頻時,看到免費領取遊戲裝備的資訊,便根據指示加入某QQ群,在客服引導下領取遊戲裝備。隨後客服以賬號被凍結為由,要求馬某某轉賬進行賬號解封。馬某某先後轉賬5筆共計4300元,事後發現被騙。

  2022年6月,河南省王某(11歲)在某粉絲QQ群看到推送資訊稱,進入某QQ群可以免費抽獎和領紅包,王某便申請加入了該QQ群。不久後,群裏的“工作人員”告訴王某,其被公司抽中一等獎,獎金6000元,並獲得某明星簽名。根據“工作人員”指示,王某在該QQ群裏先後發紅包8次,合計被騙5000余元。

  2021年4月,湖北省朱某(14歲)被朋友拉入了一個QQ群,群裏通知可以投票獲得返現。朱某掃描對方二維碼後,被要求輸入代碼88.8,朱某輸入後發現手機被扣款88.8元,且無返現通道。隨後對方添加朱某為QQ好友稱,因朱某轉賬為未成年人轉賬,導致公司賬戶被凍結,必須按要求操作才能解除凍結,否則將通過法院傳喚其父母,並要求朱某操作解凍時不得讓父母發現。朱某按對方要求出示了父母的付款碼,被對方扣款1.26萬元。

  2022年2月,陜西省秦某(14歲)經朋友推薦加入某“QQ追星粉絲群”,通過群內管理員介紹參加刷單返利活動。秦某掃碼進行刷單操作後,管理員以秦某為未成年人為由,要求進行身份審查,並繳納8000元的審查保證金。秦某便用其母親賬號掃碼支付,事後發現被騙。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