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蓬勃發展,文化部港澳臺辦公室副主任侯湘華16日表示,明年要繼續加強兩岸文化主管部門之間的對話,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儘早提上兩岸“兩會”協商的議事日程。
侯湘華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介紹,2010年兩岸文化交流的規模、層次與影響都更上一個新臺階。截至11月底,經文化部審批的兩岸文化交流項目已達1700余項,13000多人次,全年有望突破15000人次。文化部長蔡武成功訪台,翻開了兩岸文化交流的嶄新篇章,在兩岸文化交流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蔡武9月赴臺參加“兩岸文化論壇”時曾提出,要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制度化,努力構建兩岸交流機制,希望兩岸儘快商簽文化交流協議。
侯湘華表示,目前正在就兩岸文化交流協議的內容做相關準備工作。例如兩岸在文學藝術、文化遺産和非物質文化遺産領域的交流合作,兩岸藝術院校交流、人才培養及歷史文獻研究等內容,都可以寫入協議,雙方還可以互設民間文化辦事處,為兩岸文化交流的團體與企業提供服務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兩岸文化界都非常希望有一個這樣的協議,有了協議,兩岸文化交流就能有所依據,文化主管部門也能進一步做好服務工作。”侯湘華指出,兩岸文化交流已有20多年的歷史,近年來更是不斷熱絡,但長期以來卻都“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按照各自的想法和節奏進行。如果通過簽署協議,使兩岸的文化資源形成合力,必定能大大提高績效,取得1加1大於2的效果。
有臺灣媒體將兩岸文化交流協議稱作“文化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華文化聯誼會副秘書長肖夏勇認為,這樣的稱呼是不準確的,“兩岸文化交流協議應該更加單純,著眼大格局,擱置爭議,提出一個兩岸共同努力的方向,不應涉及市場準入問題,”他説,涉及市場準入的兩岸文化産業和市場等問題完全可以放入ECFA的談判項目中。
“當前兩岸關係保持和平發展勢頭,兩岸大交流局面已經形成,兩岸文化交流要更上一個新臺階,形成全方位交流與合作的新格局,文化交流協議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侯湘華表示,希望兩岸文化交流協議的商簽能夠儘早列入兩岸“兩會”協商的議題,文化部也將繼續推動兩岸文化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