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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協關于處理兩岸同胞交往中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損失事函(1998)

  時間:2001-04-20 16:43    來源:     
 
  海峽交流基金會:  
  貴會8月7回函悉。  
  我會成立以來,以維護兩岸同胞正當權益為宗旨,通過與貴公函電聯係和相互委托的方式,妥善處理了數百起兩岸同胞交往中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損失的事件。在上述事件處理中,兩會根據當前兩岸關係現狀,形成了一套相互聯係與委托的行之有效的慣例。  
  我會作為受權的民間團體,對在大陸發生的涉及兩岸同胞生命財產損失事件,協助來大陸的受害臺胞的家屬進行處理,是理所當然的。這是符合兩岸關係現狀和符合兩會合作水平的務實做法。1994年3月31日千島湖事件發生後,貴會並未獲準派人來大陸協助受害者家屬處理善後,而是由我會承擔這方面的工作。在此案件偵破及善後事宜處理完畢後,大陸方面為說明事實,破除謠言,授權我會邀請貴會、有關專家及遇害者家屬來杭州聽取“海瑞號遊船事件”的案情介紹。事實上,我會成立及兩岸受權民間團體的溝通管道正式建立後,貴會從未因協助臺胞家屬處理在大陸發生的涉及臺胞生命財產的善後事宜來過大陸,這方面的工作一直由我會承擔。這是兩會交往中已經形成的慣例,是有案可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我會一貫重視處理兩岸交往中產生的具體問題,努力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早在落實第一次汪辜會談有關協議的商談中,我會多次提出就“臺商在大陸投資權益及相關問題”、“加強兩岸旅遊交往問題”進行商談,但貴會一再以“司法管轄權”等政治敏感問題作為事務性商談的前提和障礙予以回避和拖延。兩會協商的歷史說明,兩岸關係發展的障礙在于兩岸政治分歧。正因為如此,我會主張,在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商談開始後,隨之進行經濟性、事務性商談,才能真正有利于事務性問題的解決,也有利于逐步解決兩岸政治分歧。我會再次呼吁,兩會應盡速進行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商談,並隨之盡速重開兩會的經濟性、事務性商談。  
  盡管目前兩岸尚未統一,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完整不容分割。因此,我們反對“兩岸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的主張。關于“司法管轄權”等問題,涉及到政治問題,應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在兩岸政治談判中去討論。  
  順致
時祺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199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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