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到紐約都是他來接我,15年後再次踏足紐約,已是天人兩隔。
三十多年前第一次見到他,是我參加紐約華埠小姐選美做特別嘉賓的時候。大會帶我到第三大道的湘園吃湖南菜,我的座位對正門口,一會兒門口來了一位單眼皮高大個兒身穿黑色過膝貂皮大衣的男人,一進門就瀟灑地脫下大衣由櫃檯小姐接去,威風凜凜的。我看得發楞,大會主席説:“他是湘園的老闆。在紐約開了幾家高檔次的中國餐館,非常成功,可以説紐約中國人中的傳奇人物。”主席請他跟我們一起坐,他坐下來,話匣子一打開就滔滔不絕,我悶得臉都垮了下來。
他説當初來紐約的時候,女朋友剛在臺北一家戲院(忘了是哪家,當時新聞做得很大)的大火中喪生,他痛苦萬分。家人幫他買了機票,給他幾十塊美金,他就靠著這點錢,來到紐約餐館打工,賺到第一筆錢後,又逐漸擁有了幾家餐館。
吃完飯他帶我們到他的另一家餐館,也在第三大道上,門前兩隻漢白玉石獅子,很壯觀,聽説是從祖國大陸運來的。正對著大門有一幅巨大的絲制萬里長城壁毯,是由中國特別制做的,甚是雄偉。他很豁達,經常聽到他“嘎嘎嘎嘎嘎”的大笑聲。以後每次來紐約做事或探朋友,他都到機場來迎接並熱情地招待。有一次他開著大紅色敞篷賓士跑車,帶我和湯蘭花遊紐約市區。我們有時漫步在第五大道上,那黑色貂皮大衣被風吹起,我隱隱約約見到他腰上挂著土黃色皮套的小手槍,感到有點怕怕的,他説那是用來保障他的安全,“只是唬唬人,不會用得著的。”
過了幾年,他覺得餐館做悶了,想拍電影。我説:“是朋友的話就會勸你不要拍,如果要害你才會叫你拿錢出來拍戲。”他不聽勸,興致勃勃的,以為最難做的餐館,生意都能成功,拍電影又有什麼問題。於是每次回到臺灣,電影公司的老闆、製片一大堆人都會到機場迎接他。我形容那是接財神。拍電影花錢就像流水一樣,對電影圈不熟的他,電影賣座了,不關他的事,片商告訴他結賬是零比零;電影不賣座賠了錢又要他付賬。就這樣在臺灣搞了兩年,賠了點錢,結果還是回到紐約做他的老本行。又過了幾年,他打電話到香港來,説他在南美洲淘金,如果挖到,會有好幾百萬美金,到時候他會再拍電影。再次到紐約,他那“嘎嘎”的笑聲由五聲變成兩聲,早已不復當年的豪邁氣慨。
15年前我快要結婚的時候,聽説他到中國大陸做鑽石行銷,他説賺的錢會數都來不及數,就像印鈔票一樣。我結婚後幾乎沒有到過紐約。後來輾轉聽説他在臺灣中風了,在醫院裏連醫藥費都成問題。我很難過,馬上託人幫我把住院費給帶去,沒想到他已回了紐約。我把十幾年前的舊電話簿翻出來,打電話給他,對方是個大陸女孩的聲音(後來聽説是他在中國大陸娶的年輕太太)。那個女子説他中風,需要做物理治療,又得不到政府的幫助,很是狼狽。我趕忙寄去了他需要的醫療費用。
這次到紐約參加電影節的第一天,我想到那兩家餐館的舊址去看看,導遊小姐打聽出附近的街道名,卻怎麼也找不到以前餐館的地方。我又請她幫我找他的墓地所在,想去祭拜一下。導遊笑了起來,她大概覺得我很奇怪。
在回港的前一夜,我央求陶敏明再陪我去找找看。晚上街道上人很少,敏明抓著我的手,機警地向周圍望望,帶著我走到較亮的街道。我只顧找地方。我們由酒店的第五大道走到第三大道交叉的六十五街,然後往回走,一直走到五十街都找不到,也許是因為石獅子不見了,附近的店舖也改了。敏明怕天晚了危險,就説:“你算是有心了,他地下有知,也會感到欣慰。不要再執著了。”
在回港的路上我回憶著,1976年跟他認識。1979年我和湯蘭花到紐約住過一段日子,他很照顧我們,幫我們尋找住的公寓和最好的英語會話學校,帶我們去吃好吃的,晚上餐館打烊的時候,他會在空蕩蕩的餐廳廚房裏,做些拿手的小菜和稀飯給我們吃,讓我們度過了一段難忘的日子。
那個時候我們年紀小,沒怎麼見過世面,他帶我們跑遍全紐約好吃、好玩和時髦的地方,直到送我們上飛機離開紐約為止,那時候感覺上好像整個紐約是屬於他的。
這次我特別到原是世貿大樓的地方參觀,一大片土地堆滿塵土和石塊,巨形的卡車,出出進進地運送沙石。我腦子浮起了佛偈上説的“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林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