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曾飾演女兵
林青霞到底何時意識到必須了結這段婚約,她自己並沒有提供明確的説法,媒體自然也不可能作主觀的推測。但從她本人的一些文字以及媒體相關的介紹可以看出,這段婚約一開始便存在諸多不和諧,尤其因《八年抗戰》鬧出矛盾之後,林青霞徹底看清了查理的心結,因而考慮分手,應該是可信的.
一場戀愛就像一場病。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這樣的話,同樣適用於戀愛,因此可以説成愛來如山倒愛去如抽絲。儘管林青霞對這段婚約已經徹底絕望,可她仍然在苦苦維持。
感情上的裂痕,靠維持是解決不了根本的。就像一幢房屋因為基腳問題出現了裂縫,僅僅拿一些水泥沙石塗抹裂口無濟於事一樣。維持只可能暫時地掩蓋真相,回避焦點,到了適當的時候,這條裂縫還會擴大,甚至會撕裂墻體。確實,林青霞和秦祥林之間的裂痕,與日俱增,矛盾已經由大事發展到細微的小節。不愉快的經歷,開始出現在工作和生活的各個場合。
林青霞、秦祥林以及林青霞的一位女友一同上街購物,她選中了一件時裝,穿上後學著時裝模特兒走了幾下臺步,然後問女友,這件衣服怎麼樣。女友尚未開言,秦祥林的話先冒出來了。他説:“她呀,就喜歡露。”
這話讓林青霞想到了不久前的那場有關她準備走性感路線的風波。
1982年初,臺灣《聯合報》娛樂版刊登了一幅林青霞穿泳裝躺在海灘的照片,這張照片是秦漢替她拍的,也是她所有照片中最暴露的一張。在此期間,林青霞又分別接受過幾家國外媒體的採訪,其中有一兩家以性感聞名的媒體。有些將這分開的幾件事拼湊在一起進行分析,認定林青霞將不再演純情玉女,改走性感路線,很可能會成為下一位性感女星。這篇文章,立即引起臺灣軒然大波,一場持續了幾個月的爭論,由此發端。最初,林青霞雖然生氣,卻隱忍不發。但這場風波持續了半年多,仍然沒有平息的跡象,她憤怒了,在1982年6月19日的《聯合報》上公開發表了一篇題為《我絕不會是脫星》的文章。文章以極其肯定的語氣表示,自己之所以選擇不同的角色,是想藉以磨練自己、尋找自己,進而肯定自己,為自己的未來找到一個新的突破口。雖然由於電影的特殊要求,她不得不作出某種程度的“犧牲”,但絕對不會犧牲自己的色相。她對自己有一個限度,超出這個限度的鏡頭,即使給再多錢,她也不會接受。
沒料到,自己的未婚夫,竟然會説出這樣的話,這話無疑是狠狠地抽了林青霞一記響亮耳光。林青霞當時大為惱怒,將衣服脫下,轉身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