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年來,臺灣各種宗教歷經興衰,大致經歷以下變化過程。
臺灣開發初期,民間信仰主要是由大陸南部傳進去的一些宗教信仰。
17世紀荷蘭、西班牙相繼佔據臺灣後,開始了西方各教的傳道活動。至明清時期,臺灣除對天主教與基督教有所限制外,各類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活動廣為發展。鴉片戰爭後,天主教與基督教在臺灣再度傳播。
日據時期的臺灣,採取了"獨崇神道",排斥"異端"的政策:對回教,禁宰牛羊,禁從大陸延聘阿訇;對佛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大批驅逐其教徒,原有的傳教士,改由日本人控制;對道教,禁傳禁信。與此同時,大搞"寺廟神升天",焚燬神像,沒收廟産,宗教發展大受影響。
1945年以後,宗教活動得到恢復與發展。一個顯著特點是,隨著美國對臺灣影響的加強,基督教、天主教獲得快速發展,加上國民黨採取宗教信仰自由及鼓勵政策,各種宗教活動得以風行起來,目前仍盛而不衰。
(來源:福建省圖書館)
編輯: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