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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傳統建築之大木結構

時間:2007-12-28 09:20   來源:SRC-423

 

  臺灣清代的民居中,一般平民的建築多係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利用空暇由農民自行建造房舍。但士大夫宅第或地主富商等豪宅的建材多運自閩、粵。並且匠師也聘自閩、粵,人們尊稱為唐山師傅。在長達三百年以上的發展過程。臺灣的民居因應自然地理條件,也産生了變化,逐漸形成地方特色。

  十九世紀末葉,臺灣的民居開始表現出不同以往的風格,尤以大木結構特別明顯。大木結構的構件傾向於繁複的雕飾,木雕精細,彩繪豐富。並且融合了閩南的漳、泉與粵東的潮、汕各地特色,匯聚成一種混合式的風格。一九三○年代到達第一次的高峰,臺灣本地匠師逐漸增多是一個主因;到了一九四九年以後,又形成第二次高峰,寺廟或民居常常混合了北京宮殿、蘇州園林等局部特色,形成了更多樣的混合風格。

  在中國南方所發現的元代以前古建築雖與宋《法式》相近,但仍有不同之處。在作法有與宋《法式》所訂北方作法略異之處,認為可能滲入了南方古代地方手法之結果。

  臺灣的居民除了原住民九族及平埔族外,最主要的是從閩南與粵東移民的漢族,其中又分為泉州人,漳州人以及客家人。據史載,閩、粵在古代本有數支南方的民族,至五胡亂華,東晉南渡,開始有大量的中原漢族南下閩、粵。其中有家譜詳載者如客家人,其遷移路線係經由皖與贛再進入閩、粵。後來宋室南遷與明末動亂,陸續自中原再遷移許多漢族進入南方,明末清初又隨鄭成功東渡臺灣,而這些漢族南遷的史實中的民族遷移路線連帶地影響了建築的發展。

  中原漢族從東晉之後幾次南遷的路線大致相同,從黃河流域經安徽、江西再進入福建與廣東。民族遷移時,隨著地理條件之差異,民居也有所調適。易言之,例如客家人在中原時也許未曾建造土圍或土樓式的民居,至贛南、閩西與粵東後,因客觀條件改變了,才嘗試建造新形式的民居。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匠師的流動問題,古代常有南匠北調之事,明初建造北京城時,即徵用南方蘇州匠師與江西匠師。因此,漢人南移時中原匠師隨之南下,並與南方匠師相互影響,甚至合流,形成新的匠派,這是很自然的發展。

  民居的研究,從族譜下手或許是一條研究的線索。臺灣的傳統匠師,大都是清末從閩、粵渡臺後,落腳生根而成。通過臺灣各地民居大木結構之比較分析,我們粗略可判別何者來自泉州,何者來自漳州。

  但閩、粵之間的關係如何?與浙、贛或皖南的關係又如何?臺灣民居上的大木構件與皖、贛、浙、閩、粵古建築上構件略作比較,或可作個參考 。

  臺灣民居的大木結構反映了年代愈晚愈有精緻化及裝飾化之傾向,例如束木的造形增加了雕飾,栱身也喜雕成螭虎形,鬥的形式有六角、八角、菱花、桃彎及蓮花等,瓜柱的雕飾也增加內容,一根瓜柱可再分為瓜蓋,瓜仁及瓜腳等三部份。小構件增多,木材內部的榫卯跟著複雜化。臺灣精巧的榫頭相對的也具有強化構造節點之作用,例如臺灣多地震與颱風之害,大木結構皆有考慮及此。

  在皖、贛、浙、閩及粵的明代以前木構造建築與宋營造法式比較,恐仍有商權餘地,宋法式為北宋官方所頒布,其實際影響力並無法及于南方的偏遠地區,南方的木匠大約在明代將經驗總結出一本《魯班經》,魯班經內容是以南方為對象的,近代臺灣的匠師仍然使用魯班經。因此,要將皖、贛、閩、粵、臺等地區的民居木構造與魯班經所定規矩加以比較研究,或可更加明瞭魯班經的影響圈。

  歸結言之,臺灣民居主要淵源於閩南與粵東,大木結構方式一脈相承,但至二十世紀以來發生混合現象,形成了臺灣的地方風格。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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