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民居從文化發展的觀點而言,至少包括了原住民高山族、平埔族以及漢人居住的住宅。漢人從明末清初開始大量移民,其中以閩南的漳州、泉州與粵東的嘉應州、惠州與潮州為多,少數來自閩中的福州與閩西的汀州。原住民高山族包括泰雅、賽夏、布農、排灣、魯凱、曹族、卑南、阿美及雅美族等九族。平埔族則包括西拉雅、凱達格蘭與噶瑪蘭等。這些先住民與後來移入的漢人經過三百多年的融合,其文化與住宅的形態之差異也逐漸減小,甚至平埔族經過漢番通婚,至近代幾乎已經消失了。
在清代二百多年中,原住民土番諸族之生活習慣與漢人不同,但有許多聚落漢番雜居,也加速了文化融合之現象。本文所探討者,乃針對漢族移民的住宅,分析其平面組織所反映的家庭婦女之生活空間。特別是閩南式民居與粵東客家式民居之間對婦女空間處理之差異。從建築角度來探討清代臺灣家庭生活受禮教節制之幾個層面問題。
清代臺灣漢人,據當時方志如臺灣府志彰化縣誌與淡水廳志等記載,其“習尚與內地無甚異”,亦即承自閩、粵。閩、粵居民多係魏晉南北朝時南遷之中原衣冠士族。客家之遷徙南移證明其史實。也許繼承了此種源遠流長之民情風俗,所謂禮失求諸野,閩、粵保存了許多中原古風。因此,臺灣的漢族民居,從平面空間佈局或多或少反映了社會價值觀與家庭倫理秩序。
清代臺灣漢族中,閩南與粵籍客家不常混居,於是有些村莊被稱為客莊,即客家人所聚居之村莊。而閩南籍的漳、泉亦時有械鬥爭端,此漢人移民之風俗同中有異。相同者如男耕,但婦女不織布,蓋布帛取自大陸,婦女以刺繡為工。所異者,閩南婦女流行纏足,而客家婦女多參加耕種勞動,不纏足,謂之天足。
婦女在家中的地位比男人低,實源自中國古代傳統,閩南一帶尚男賤女,當貧苦之家連生數女時,貧苦無力贍養有時便送給別人。長此以久,造成臺灣社會重男而輕女。男生是家庭中的掌權者,也是財産與社會地位的繼承者,住宅的設計以男權為主要考慮因素。因此,民居中的空間名稱如大房是長子,二房為次子,皆嫡出正統。偏房或側室則指的是姨太太或庶出者居所。
臺灣大戶人家的住宅非常講究門第森嚴,空間層層節制,從前門經正廳到後堂或護室,有隔屏及圍墻遮擋,作用除了避免風水上所謂犯衝之外,實乃劃出婦女所使用之空間。
在臺灣傳統合院民居中, 婦女空間主要以住宅之後部與側部來構成,後部即第二進或第三進,側部即左右廂房。而聯繫後部與側部空間之廊道則非常重要,因為它提供著婦女在住宅中的活動空間。易言之,廊道空間才是民居中真正為婦女所使用之空間。
廊道空間分析起來,包含了步口廊與過水廊兩種空間,在臺灣民居中,步口廊指的是正廳或護室屋檐下的走廊,過水廊指的是連係正廳與護室之間的廊道,在客家建築中謂之橫屋;它通常有點像一座亭子,可遮日擋雨,故名之為過水亭。
為了更明確圍出婦女使用的空間,過水廊靠前面的一邊通常再以墻封閉,只辟一小圓窗或直欞窗,兼收通風與窺視之效。
至於左右護龍的步口廊空間,在較富裕的大宅中更以磚墻圍出小院子,形成了一種類似跨院的空間。隔墻上通常以磚塊砌出剔透的窗花。並且為了保留私密性,窗格子故意砌成斜面,擋住從外向內看的視線。有的四合院中庭以矮墻分隔內外,形成前院與後院,中開一門出入界定婦女空間。
婦女空間領域裏的窗格子通常比較密,自然形成外明內暗的光線對比。因此臺灣民居裏墻上可見到較密的直欞窗或雕花的木窗,被稱為女婿窗,意即男方登門説媒時,女方旁觀偷窺之窗。
臺灣民居之婦女空間是藉由圍墻或隔屏圍塑而成,這些阻斷設施。事實上,在行動上拐個彎,使宅內活動不易為外人所見也可形成內部空間之私密性。
臺灣閩南係民居與客家係民居在處理婦女空間的技巧上有明顯差異。閩南係住宅的視覺阻絕措施較多,空間光線較幽暗;客家係住宅則較開敞,他們喜在正廳與橫屋相接之處留設所謂廊廳,這個空間是外露的,家庭中的男女成員可在此進行休息,喝茶及進餐等行為。
臺灣南部的客家民居之臥房常作成獨立之門口,只在門楣上懸挂竹簾,以別內外。這亦是客家民居之婦女空間的界線較模糊之一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