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臺灣當局近2年來繼蔡有全、許曹德叛亂案之後,第二件與“臺獨”有關的叛亂案。 國民黨通輯犯許信良于1989年9月27日從美國乘走私船偷渡返臺,被臺灣當局發現逮捕。對此,民進黨曾多次表示反對與杯葛,23日宣判許犯有“預備以非法方式顛覆政府”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公權6年,依減刑條例減為有期徒刑6年6個月,剝奪公權4年。1990年李登輝任“總統”後改為“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