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島資訊

蔡格堂事件(1987)

時間:2005-12-17 17:06   來源:華夏經緯網

  1987年11月17日,臺灣當局以“涉嫌叛亂罪”逮捕了蔡格堂。“起訴書”指稱,蔡格堂,嘉義縣人,因長期收聽中共廣播,並閱讀其宣傳資料,而深受感染,於是産生為中共宣傳的念頭。1984年7月間,蔡于臺北市興安住宅附近工地空屋內,以“觀音”為署名,製作了3000余張傳單,內容多為有利中共的文字,分別寄給抄錄自電話簿的臺北市古亭代書事務所等約八九百個收信單位。蔡還曾“潛赴”大陸參觀。1986年12月,蔡再次以“高威雄”署名,製作傳單向島內散發,要求臺灣當局于1987年元旦宣佈開放與大陸“三通”。蔡被判處有期徒刑。

編輯:何建峰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