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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臺灣證券詞典:融券回補、融資融券契約期間

時間:2006-03-22 10:39   來源:

融券回補


  得為融資融券之有價證券,自發行公司停止過戶第六個營業日前,已融券者應還券了結。但發行公司因下列原因停止過戶者不在此限。一、召開臨時股東會。二、其原因不影響行使股東權者。

 

融資融券契約期間


  融資融券契約書有效期間為三年,另每筆融資融券交易之規定其融資融券期限為半年,但投資人如填具展延申請書申請展延獲證券商同意者,得再展延半年,並以一次為限。

(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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