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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紀念日

時間:2006-05-29 14:44   來源:SRC-423

  和平紀念日,是紀念發生於1947年2月28日的二二八事件。二二八事件及當時政府事後的清鄉工作,造成許多無辜臺灣人民的死傷,也加深了臺灣本省人和外省人間的族群及文化隔閡。在戒嚴時期,二二八事件向來是政府相當忌諱的話題,直到1980年代後期,才逐漸有要求政府為二二八事件平反及道歉的聲音出現。

  1995年2月28日,當時的臺灣“總統”李登輝代表臺灣政府首次為二二八事件,向受難者家屬及全體人民道歉。1996年,臺北市長陳水扁宣佈將2月28日定為紀念假日,並將臺北新公園更名為“二二八和平公園”,臺灣“行政院”亦于同年訂定2月28日為“和平紀念日”,併為臺灣假日。2006年起,每年二二八和平紀念日當天,全臺各機關學校、團體都要降半旗,以表示對二二八事件死難者最深的哀悼之意。

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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