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地方自治”,籠絡地方勢力
鋻於二二八事件的教訓,國民黨退臺初即提出“地方自治”,以各類選舉吸引地方精英的政治參與作為鞏固其統治的重要舉措。
1.開放地方普選,爭取本土勢力
國民黨“地方自治”的初衷,在於釋放一部分權力,籠絡地方實力派。1949年7月20日,臺灣省主席陳誠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自治問題。會後組成“臺灣省地方自治研究會”,至12月底,研究會先後舉行10次會議,擬定了《臺灣省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罷免規程草案》和《臺灣省各縣市議會組織規程》等17項法規。1950年4月24日,臺“行政院”正式公佈《臺灣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1950年8月16日,臺“行政院”通過《臺灣各縣市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在調整行政區劃的同時,實行普選。通過實施“地方普選”,國民黨以提名、輔選和安撫手段控制了地方派系及代表人物,穩定了對臺灣基層的控制,也加強了臺籍地方精英對政治體系的認同與支援。雖然在1950-1968年間的選舉限制在省議員和縣市以下的行政官員、民意代表,但臺灣的選民仍透過選舉的方式先後選出了396位省議員,125位縣市長,6310位縣市議員,1737位鄉鎮長,59329位鄉鎮、市代表,54481位村里長,約有10萬人通過選舉的途徑取得官職並開始其政治生涯,其中大部分是臺籍人士。
2.實行公開考試、發展黨員,擴大國民黨統治的社會基礎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考試院”是一個獨立的“中央”政府機關,負責政府公務員的考試與任命。“考試院”每年舉行一次國家考試,通過者即可進入政府機關擔任不同層級的公職人員。此外每年還通過“待考”選拔高級文官進入政府體系。上述公平公開考試的舉辦,每年又使數以千計的人成為政府官員,使得一部分社會精英為國民黨政府所用。
國民黨吸收黨員本來不是政治參與的途徑,但在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條件下,加入國民黨無疑成為個人發展的階梯。為擴大國民黨統治的社會基礎,國民黨大量吸收黨員,以改變其黨員多為軍政界和知識界人士的狀況。同時吸納地方精英入黨,掌控地方派系和各級政府、民意機關。1952年國民黨召開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時,擁有黨員28.2萬人,1968年已增長為91.9萬人,由佔臺灣總人口的3.49%上升到6.89%,由佔選民總數的7.59%上升到15.09%。國民黨吸收較多的臺灣人入黨,大大增強了國民黨的包容性和對臺灣社會的掌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