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島資訊

臺灣自古就是中國領土(五)

時間:2001-04-10 15:45   來源:
  四、中國最早發現臺灣並對其實行有效行政管轄
  臺灣是中國最早發現的。在公元前500年左右,相傳由孔子編選的《尚書》中已有對臺灣的記載。該書說其“島夷卉服,厥篚織貝,厥包桔柚錫貢,沿于江海,達于淮泗”。《臺灣府志》對此說法給予了肯定。在此後的許多中國典籍中都有對臺灣的記述。如,公元前104年?前91年成書的《史記》禪書中雲:“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萊、方丈、瀛洲”,或謂此三神山中之瀛洲即為臺灣。《臺灣通史》開辟紀也說,秦始皇曾命徐福求海上蓬萊、方丈、瀛洲三神山,以得長生不老之藥,“蓬萊、方丈為日本琉球,而臺灣則瀛洲也”。又如,前《漢書》地理志中記載:“會稽海外有東緹人,分為二十余國,以歲時來獻見雲”。這里的“東緹”即是臺灣。到三國時吳國丹陽太守沈瑩著《臨海水土志》則對臺灣的風土人情、社會生活等做了相當詳細的描述。有學者指出:“漢人之發現臺灣之確實年代不得其詳,唯應比在載籍所見之年代更早,是毫無疑問的。”
  史書正式記載大陸與臺灣關係的情況始于公元230年。《三國志》載:是年吳主孫權遣將軍衛溫、諸葛直將甲士萬人,遠徵夷州,俘虜數千人而還。從此開始了我國對臺澎的經營。其重要活動有如:
  隋煬帝三次派人去臺灣。一為607年《隋大業三年》,派羽騎尉朱寬、海師何蠻到臺灣“寬慰撫之”;二為608年派朱寬“慰諭”臺灣;第三次是610年,煬帝令虎賁中郎將陳棱、朝靖大夫張鎮州,率兵萬人自義安(今廣東省潮州)出海至琉球(即臺灣),“進至其都”。連橫認為中國經略臺澎始于隋。他提出:“若其(中國)經略臺灣,則詳見于隋書琉球傳也”;隋朝“嘗遣虎賁陳棱略澎湖地”,“是為中國經略澎湖之始”。
  南宋乾道7年(1171年),泉州知州汪大猷曾遣軍民屯住澎湖。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年)趙汝適著《諸番志》記栽:“泉(州)有海島,曰澎湖,隸晉江縣”。
  元朝時,加強了對臺灣和澎湖的管轄。1291年(至元28年),元世祖忽必烈派宣撫使楊祥、禮部員外郎吳志鬥“招諭”臺灣,1297年(元貞三年),福建省都鎮撫張浩、福州新軍萬戶張進率軍至臺灣,1335?1340年間,元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管理其庶政,隸屬于福建省泉州同安縣。《元史》文苑傳中說:“陳信惠,晉江人,曾任澎湖巡檢”。
  明代,朝廷為了守土抗倭的需要,加強了臺澎一線的國防防衛。1563年(嘉靖42年),明政府恢復了一度廢止的澎湖巡檢司,萬歷25年,元廷決定增設澎湖遊兵,春冬汛守。1602年,明軍在福建都司沈有容率領下,主動出擊,大敗侵臺日軍,並將其逐出臺灣。記述這次戰爭的《平東蕃記》稱:沈有容率軍從澎湖抵臺灣,倭寇“望見我軍,出舟迎敵,將軍率諸將士殊死戰,無不一當百,賊大敗;盡出輜重,投之于海,令我軍拾而姑少緩師;我軍無一人取其秋毫,戰益力,斬馘火攻,須臾而盡。東蕃夷酋(臺灣高山族酋長),扶老攜幼,競以壺漿、生鹿犒王師,鹹以手加額,德我軍以掃蕩安緝也”。1617年(明萬歷45年),明政府下令戍澎湖。明朝末期政府在正式公文上開始使用“臺灣”之名。在此期間,明軍分別于1604年和1624年,將侵入澎湖的荷蘭軍隊驅逐出去,保衛了國家疆土的完整統一。
  明鄭時期進一步加強了對臺澎的治理,到清朝將臺灣劃為一省,對它的經營治理更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1624年,荷蘭軍隊入侵臺灣,在今臺南市建立城堡,並將其勢力向北部、東部擴張。1662年2月1日(農歷12月13日)鄭成功驅逐荷蘭殖民主義者並建立政權,臺灣進入明鄭時期。鄭成功將荷蘭統治時的政治經濟中心普羅民遮城即赤嵌城,改稱東都明京,根據中國的郡縣制度,在臺灣設一府兩縣。府為承天府,以赤嵌城為府治,縣一為萬年,一為天興。兩縣在各自治地查驗田園冊籍,徵納稅銀,開展地方行政工作。同時,在澎湖設安撫司,派重兵戍守。鄭成功雖奉明為正朔,但他承認“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島嶼上的居民都是中國人,他們自古以來佔有並耕種這一土地”,所以鄭成功收復臺灣被連橫認為是“臺灣復為中國有矣”,稱讚其“偉人之功大矣哉!”多少年來廣大臺灣同胞視之為保護神,直到近年有的民眾在參加環保等社會運動時,還高舉著鄭成功的塑像,祈求其保佑他們實現自己的願望。
  1683年(清康熙22年),清廷福建水師提督施瑯率軍人臺灣,鄭成功之孫鄭克?投降,臺灣重新納入中央政權統一管轄之下。清政府在統一臺灣之初,採納施瑯的意見:“臺灣雖一島,實腹地數省之屏蔽”,“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疆”,遂提出:“臺灣棄取,所關甚大。……棄而不守,尤為不可”,從而決意下大力氣經營臺灣。1684年,康熙帝下詔:廢除明鄭時期臺灣的行政體制,按清制重設郡縣,將臺灣置于福建省之下,與廈門同屬分巡臺夏兵備道。于臺灣設置一府,稱臺灣府,府下管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在軍事上,設陸海官軍十營,共一萬人;置總兵一員,正二品,歸福建水師提督管轄,駐守府城,另設小師副將兩員,駐防澎湖、安平;參將兩員,駐防南北兩路。1714年(清康熙53年),政府派員測繪臺灣地圖,勘丈全境里數。1721年(清康熙60年),增設“巡視臺灣監察禦使”,改“分巡臺夏兵備道”為“分巡臺廈道”。1723年(清雍政元年),于諸羅縣內增設彰光縣、淡水廳。雍政五年,又把“分巡臺廈道”改為“分巡臺灣道”,把澎湖從臺灣縣化出,單獨成為一廳,定“臺灣”為臺灣島的官方統一名稱。後來在1809年(清嘉慶17年)、1875年(清光緒元年)又增設廳、縣,臺灣有了二府、八縣、四廳。1887年(清光緒13年),清政府劃臺灣為單一行省,任命劉銘傳為首任巡撫,行政區擴為臺灣、臺南、臺北三府,領11縣五廳,外加臺東直隸州,並將省會從臺南遷往臺北。
  1895年臺灣被日本佔領,1945年日本投降後,按有關國際條約,日本將臺灣歸還中國,臺灣仍被劃作中國諸行省中的一個省。

編輯:system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