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統一台灣後,面對朝廷內部一些人提出的“放棄臺灣”的主張,接受施瑯“臺灣是四省的前衛,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圍”的奏請,表示“臺灣棄取,所關甚大。棄而不守,尤為不可”,下旨在臺灣設立府縣,加強對臺灣的管理和開發,臺灣社會和經濟迅速發展起來。
農業經濟的開發
當時對臺灣的開發,主要集中在農業經濟上。清朝統一台灣後,在荷蘭、鄭氏集團開發臺南平原嘉義以南地區基礎上,重點是以臺南平原為中心向四週尤其是向北部發展。隨著閩粵移民越來越多,中部和北部的荒野也得到成片的開發。在康熙48年(1709年)左右,蓍名墾號陳賴章申請開發大佳臘,臺北盆地開始大規模開發,大小墾號和零星開發者絡繹而至,聚居在平地中心地帶,到乾隆早期臺北盆地的林口臺地等條件較差的地區也已被開墾出來。與臺北盆地開發的同時,同安人王世傑帶領100多人,申請開發新竹地區,到康熙末年,開始以今天的新竹市區為中心向南北發展。臺中盆地和彰化平原,因為南鄰已經開發的嘉南平原,拓墾十分迅速,閩粵移民從斗六一帶渡過濁水溪北上,沿海平原很快得到開發。其中一些大墾戶為改善農業環境,減少當地多風多災損失,一邊開墾,一邊興修水利,當地不僅開發很快,農業經濟也發展很快。桃園臺地因為水源不足,客家人在中壢等地的開墾受到影響,所以開發的速度要慢一些。自康熙至乾隆末年,經過近百年的努力,臺灣西部的平地已經開發完成,移民的目標轉向丘陵山地和東部的宜蘭平原、埔裏社盆地等。
宜蘭平原是非常適合發展農業經濟,只是因為與北桃竹苗地區隔著雪山山脈,山高林密草深,交通極為不便,所以移民足跡到達晚了一些。而且丘陵地區的開發,受到當時對開墾荒地不理解的高山族的威脅,他們經常“出草”殺害墾荒的移民。因此閩粵移民要開發山地,經常要由官方和民間雇請“隘丁”把守山口,保護移民的安全。設“隘”是在乾隆末年開始,主要是在平地開發完後可以向山地進軍的苗栗、宜蘭、彰化、南投、高雄、屏東等地區。乾隆33年(1768年)和嘉慶3年(1798年),漳州人吳福生、吳沙等人,兩度帶人進入宜蘭,第二次終於成功,吳沙帶領的200多移民,來到宜蘭烏石港建立墾荒中心,以後閩粵移民大量趕來,宜蘭被迅速開發,並且成為臺灣著名的糧倉。中部的埔裏社盆地在此後不久也得到開發,因為在開發過程中發生“隘丁”組織移民與高山族發生“械鬥”,當局曾經禁止開墾,所以開墾主要是以“私墾”、“偷墾”完成的。
總之,從康熙統一台灣,到咸豐年間,臺灣西部和宜蘭、埔裏社等地理條件較好的地區,已經開發完畢。開發臺灣,移民付出多少汗水、淚水、鮮血甚至生命,疾病、颱風、洪水、野獸、“出草殺人”經常威脅著他們,饑餓、勞累、貧窮、孤獨圍繞著他們,他們為臺灣的發展付出了極大的犧牲。
臺灣的開發,帶來了經濟的發展。在清政府統治臺灣後,臺灣從一個在部分尚未開發的島嶼,成為一個農業經濟和傳統經濟相當繁榮的區域。在開墾初期,農業生産是粗放式經營,臺灣“土壤肥沃,不糞種,糞則穗重而仆。種植後聽其自生,不事耘鋤,惟享坐獲,每畝數倍于內地。”從康熙末年起,移民大量增加,為按照大陸農業種植技術在臺灣種植作物提供了大量勞動力,當地開始精耕細作。再加上當地雨量充沛,水利發達,氣候暖熱,移民已經在家鄉掌握必要的水稻種植技術。因此,臺灣新開發的地區成為豐繞的稻米産區,稻米畝産平均能夠達到4至7石,每年賣到大陸的稻米達50萬石以上。
臺灣農業作物除稻米外,嘉南平原存在的許多旱田,種植甘蔗、番薯和花生。因此,以濁水溪為界,北部以稻米為主,南部則是稻蔗間作。從康熙中期起,南部甘蔗生産發展起來。農民在水田裏種水稻,在旱地裏種甘蔗。到秋後和次年初春,收割甘蔗進入“制糖期”。只見鄉間到處都是豎起兩個石碾,壓榨蔗汁,再通過連續熬製成紅糖。晚清時,臺灣每年輸出的糖達60萬擔左右,加上島內消費應該達到70萬擔左右。
商品口岸的繁榮
與臺灣開發、經濟發展一起,商品經濟也相應發展起來。臺灣地區生産稻米和蔗糖,但是鑄造、陶瓷、紡織布匹、日用雜貨極不發達,因此形成臺灣向大陸提供米糖等農産品,大陸向臺灣提供生産和生活用品。為了便於進行輸出農産品和輸入所需要的手工業品的經濟交流,一些商業口岸發達起來。
最先發展起來的是臺南鹿耳門,早在荷蘭和鄭氏集團統治時期就成為臺灣的運輸中心和商業中心。康熙收復臺灣後,兩岸貿易合法化,因而發展很快,其中官糧、官鹽等運輸大大促進了運輸業和商業中心的發展。隨之發展起來的有笨港(北港)、旗後(高雄)、八里坌、艋舺等地,成為臺灣西部的重要口岸。八里坌地處於淡水河的出海口,與東邊的艋舺,成為北部地區與大陸往來的重要港口。當時的鹿港,“煙火數千家,帆檣麇集,牙儈居奇,竟成通津矣”。艋舺則“居民鋪戶約四、五千家,外即八里坌口,商船聚集,阛阓最盛,淡水倉在焉。同知歲中半居此,蓋民富而事繁也”。因此,從嘉慶道光年間起,臺南、鹿耳門、艋舺成為臺灣繁榮的商業中心,成為兩岸繁忙的運輸和兩岸貨物集散地,史稱“一府二鹿三艋舺”。此外,到雍正末年,清政府在不斷到來的閩粵移民集居的地方,設立20個行政中心,這些行政中心成為當時區域性的商業中心。
來源:中國網,編輯: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