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臺灣的劉明燈“雄鎮蠻煙”碑
時間:2002-08-19 14:29 來源:
在臺灣東北角的貢寮鄉一帶地方,説到劉明燈“雄鎮蠻煙”碑幾乎家喻戶曉,婦孺皆知。據臺灣觀光資料介紹,惟其有碑,其地便成為旅遊勝地。
“雄鎮蠻煙”碑位於臺北縣貢寮鄉穗玉村遠望坑口的草嶺古道旁,一面環山,三面臨海,登臨遠眺,視野開闊,風景優美。其碑屹立於山徑步道旁約13米處。説是碑,其實是一塊巨石,劉明燈所書“雄鎮蠻煙”4個大字就嵌刻在巨石上。
劉明燈(1838—1895年),字照遠,號簡青,湖南張家界人氏。清同治五年(1866年),劉明燈受閩浙總督左宗棠推薦,被清廷任為臺灣總兵,時年28歲。同治六年(1867年)冬天,劉明燈率軍北巡淡蘭,在距草嶺頂前約1公里處的山腹間,突遇瘴雨,陰霾密布,黑霧瀰漫,不辨方向。劉明燈即書“雄鎮蠻煙”4個大字,並命摩崖刻于巨石上,頃間,霧散雨停,有類神話。其碑寬3.5米,高1.1米,以卷草紋及四蝙蝠邊框,橫幅陰刻行書,由右至左,一氣貫通,雄渾豪邁,勇而有力。
草嶺古道是目前臺灣地區僅存的前清所遺古道,從淡水直達宜蘭,為清乾隆年間大陸湘軍與當地先人所開闢。雖是官道,但崎嶇險峻,行旅困難,且常有陰風黑霧,劉明燈書字刻碑,意在鎮魔辟邪,安定人心。
據考,劉明燈治臺3年,政績卓著,頗有口碑。
臺灣學者連橫所著《臺灣通史》雲,乙未(1895)年間,日本攻佔臺灣,所到之處,無不樹碑以彰其“聖化”。然而,百年後的今天其碑碣已蕩然無存,唯劉明燈之三碑(即金字碑、“虎”字碑和“雄鎮蠻煙”碑)依然矗立且均被列為三級文物古跡,以供遊人瞻觀。據此,可知人心之向背,可見我臺胞對祖國文化歷史的自然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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