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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重大教育政策簡介二

時間:2008-04-18 16:06   來源:SRC-423


  軍訓教育與校園安全

  學生軍訓制度改革

  臺灣學生軍訓制度創始於1928年,目的在振奮民族精神,抵禦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國民黨當局遷臺初期,為應對臺海情勢,于1951年恢復高中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制度。

  遷臺初期,學生軍訓的重點在基礎軍事訓練,其目的為培養青年學生戰鬥精神與知識技能,並協助學生生活管理事宜。2004年7月針對現行軍訓組織型態、軍訓教官角色定位、人力運用及“法規”制度等進行軍訓制度改進,以配合2006學年度起高中職校實施“國防”通識課程,希透過軍訓教育“法制”化,及“國防”通識教育教學課程與活動,落實“國防”教育,並使軍訓教官融入校園文化,提升其教學、輔導及服務的效能。

  改造軍訓課程

  1996年臺當局“教育部”完成軍訓課程內涵改造與精進,讓青年學生了解“國防”政策、中外兵學知識、人類戰爭經驗與教訓、現代武器科技發展、軍事常識以及護理保健等,2002年依“全民國防”與“全民防衛”理念指導學生,以凝聚精神戰力,厚植動員能量。

  成立校安中心

  在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工作上,以服務代替管理。同時,由於天然或人為災害對校園安全的威脅日益複雜,為防範災害發生、降低災損及達成迅速復原的目的,當局“教育部”于2001年8月,成立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結合軍訓人員24小時值勤制度及發揮“教官服務學生”的精神,建構綿密的校園安全通報處理網路。

  學校體育及衛生教育

  成立體育司

  為建構健康促進體系,當局“教育部”于1973年10月成立體育司,推展所有體育及學校衛生業務。1998年1月當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成立後,國際競技體育、社會體育及競技運動培訓移交體委會掌管,學校體育及衛生工作事務,則由“教育部”統籌。

  推動系列計劃

  體育司為建構學生健康促進體系,乃于2001年推動“學校健康促進計劃”;2002年2月臺灣地區領導人公佈“學校衛生法”;並於同年實施“學校體育發展中程計劃”。其後,2003年為配合當局“行政院”“挑戰2008:臺灣發展重點計劃”,推動“一人一運動、一校一團隊計劃”。另為開創海洋暨水域運動教育的新思維,2003年公佈“推動學生水域運動方案”及2005年實施“推動學生游泳能力方案”。


  資訊網路教育

  臺灣當局“教育部”規劃推動各級學校資訊網路教育,期善用資訊科技提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機會均等,進而實現因材施教、終身學習的教育理想。

  建置中小學資訊教學環境

  當局“教育部”于1990年起建構“臺灣學術網路”,提供全臺大專校院教學研究專屬網路並與世界接軌。延伸至中小學部分,繼早期執行完成的“改善各級學校資訊教學計劃”、“電腦輔助教學發展及推廣計劃”後,1997年7月開始實施“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劃”、“資訊通信基本建設(NII)人才培育中程發展計劃”、“遠距教學中程發展計劃”及“社會教育資訊網計劃”等。1999年6月配合“擴大內需方案”,提前完成中小學教學軟硬體環境建置,使所有學校均有電腦教室並連上網路。

  建構“全民”網路學習系統

  2001年公佈“中小學資訊教育總藍圖”,已轉化中小學資訊網路教育重點為實施資訊融入教學的創新教學活動。2002年起則配合當局“行政院”推動“挑戰2008:臺灣發展重點計劃”,提出“建構‘全民’網路學習系統”的目標,並執行各項“縮短中小學城鄉數字落差”配套措施,同時網路不當資訊防範機制的建立、師生資訊素養的加強及數字學習內容的充實等均為重要推動工作。

  訓育輔導

  國民黨當局遷臺後,依據1952年6月修正頒布的“訓育綱要”推動學校訓導工作,其政策屬性為管制重於開放,訓導重於輔導。80年代以後,學務工作由訓導管理轉型為服務發展,為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臺灣當局“教育部”大力推動輔導工作,于1991年2月函頒“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劃”,從培育輔導人才、充實輔導設施、整合輔導活動、擴展輔導層面等多方面著力,以計劃性的措施,帶動輔導工作發展。

  學校輔導工作的展開,以兼顧普及化及專業化、結合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建構輔導網路系統服務等為政策導向,于1997年6月函頒“青少年輔導計劃”,並於同年7月函停止適用“訓育綱要”,輔導工作以加強辦理校園心理衛生教育、中輟學生複學輔導、人權教育、兩性平等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及強化學校學務功能等為主。2005年訂定“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劃”,以協助各級學校積極建置一個讓教師用心、家長放心、學生開心的友善校園。

  終身學習

  臺灣當局“教育部”于1998年3月公佈“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2002年6月臺灣地區領導人公佈“終身學習法”,並透過研訂各項中程計劃與完成相關“子法”“立法”等作為,據以大力推動。

  推展家庭教育

  為實踐“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中推動“學習型家庭”行動方案,1998年至2003年實施“推展學習型家庭教育,建立祥和社會”中程計劃。2003年2月臺灣地區領導人公佈“家庭教育法”,以增進家庭生活知識技能,營造幸福家庭,建立祥和社會,並作為推動家庭教育的依據。2004年起推動“推展家庭教育深耕計劃”,以家庭教育服務地方化、普及化、專業化、國際化及資訊化為目標。

  人文藝術教育

  1997年3月臺灣地區領導人公佈“藝術教育法”,以培養藝術人才,充實人民精神生活,提升文化水準為目的。藝術教育的實施分為3類:(1)學校專業藝術教育;(2)學校一般藝術教育;(3)社會藝術教育。由學校、社會教育機構、其他有關文教機構及社會團體實施。2001年1月臺灣地區領導人公佈“圖書館法”,規範公私立圖書館的辦理品質。2004年3月協助中正文化中心改制行政“法人”成為部屬館所的首例,期能提升藝術表演的品質。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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