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漢文化教育事業初創于明鄭時代。清政府統一台灣,在明鄭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充實,使臺灣漢文化教育事業進入較為全面的發展時期。其主要表現如下:
儒學
儒學即清政府舉辦的與科舉制度相適應的官學。京都儒學稱“太學”或“國子監”,是國家最高學府;地方儒學稱“府學”、“縣學”,相當中等教育。國子監畢業生可直接參加廷試考取官員,或參加鄉試、會試和殿試考取功名;地方儒學學生(或稱“生員”、“諸生”和“秀才”)則須先行取得太學資格,方可參加廷試考取官員。但亦可通過在校科試,取得鄉試資格,直接考取舉人、貢士、進士等功名。
清代臺灣最早的儒學創始於1648年首任知府蔣毓英任內,即安平縣儒學和嘉義縣儒學。此後,臺南府(1685年)、鳳山縣(1696年)、彰化倒(1726年)、新竹縣(1817年)、宜蘭縣(1876年)、臺北府(1880年)、臺灣府(1889年)等等,各府縣儒學紛紛建立。臺灣府儒學為全臺最高學府,兼理臺灣教育行政,又稱“全臺首學”,設于臺南孔廟,亦即明鄭時期文廟、太學舊地,(今臺南市文廟路3號)“由省派教授一員,”以理學務。而縣儒學置教諭,隸于學政,(學政,相當省教育界最高官員。作者)其後各增訓導一員,延請中土名儒,授以經史文章,試以詩、賦、策論。
書院
依大清會典規定,各省府縣衙,須于所治,各自立學。但由於儒學兼理教育行政及地方科舉考試,平時開課講學時間有限,不敷所需,於是,書院應運而生。書院是由官民捐資建立的一種半官方的教育設施。經費自籌,直接來自民間;在管理方面,納入清政府統一的教育體制,是清代推行中等教育的重要場所。
臺灣最早的書院為臺南西定坊書院,該書院係1683年靖海將軍施瑯所創。但臺灣首座具有完善規模的書院當推崇文書院,它是1704年臺灣知府衛臺揆倡建。該書院原在臺南府治東安坊,後移至臺南府府學西則。1720年,臺廈分巡道梁文煊又在臺南創立海東書院。海東書院最初位於臺南府府學西則,後移至臺灣縣縣署舊地。康熙年間創設的臺南府這兩大書院,對臺灣漢文化教育事業發生了重大影響。此後,各地書院繼起,遍設府縣。如臺南府的南湖書院和奎樓書院、臺灣府的宏文書院、臺此府的登瀛書院、明道書院和學海書院,臺灣縣的正音書院、引心書院和蓬壺書院,鳳山縣的鳳儀書院和屏東書院,嘉義縣的玉峰書院,彰化縣的白沙書院和文開書院,雲林縣的龍門書院、蘭田書院,苗栗縣的英才書院,新竹縣的明志書院,宜蘭縣仰山書院,還有基隆廳崇基書院和澎湖廳文石書院等,全臺共計44座。書院廣設,以為諸生肄業之地。“內設齋舍,延師主席;設監院以督之”。清政府還實行獎學和助學政策,“每月官師各試一次,取生童各二十名,每名給膏火銀七錢。課外各四十名,每名三錢七分”。“初,臺士鄉試,例由海東書院給發盤費,以助肄業諸生。建省以後,官船往來,改發船票。而會試者從前新科舉人在院肄業者給以百圓,雖不在院而連捷者亦同,否則僅給四十圓。”
義塾及社學
義塾及社學是臺灣初等教育的基本設施。1863年,臺灣首任知府蔣毓英設義塾二所于臺南東安坊,其後各縣紛紛仿傚建立。“四民之子,凡七八歲皆入書房,蒙師坐而教之”。教學內容為《三字經》、《千字文》以及四書五經之類。“未竣而教以制藝,課以試貼,命題而監之作。肄業十年,可能應試。其聰穎者則旁讀古文,橫覽史乘,以求淹博。”
社學是針對高山族兒童而設。“擇熟番子弟之秀穎者入學讀書,訓以官音,熟習之後,令其徙教生番子弟。”1695年,臺灣知府靳治揚于臺南道創社學,而後,社學之風迅速漫延到南北路各高山族部落。據記,僅高山族平埔族中的社學就有埔裏26所,淡水5所,臺灣(縣)1所,鳳山5所,諸羅9所,彰化12所。高山族社學大體以乾隆年間為最盛,以後由於高山族迅速漢化,兒童多改入漢人義塾就讀,社學遂衰。社學衰落是漢文化普及臺灣的重要標誌。
新式學堂
19世紀中葉以後,在國際政治、經濟的激烈鬥爭中,西方近代科學文化開始融入古老的東方文化。傳統的漢民族文化陣容為之改觀,興起一支生機勃勃的新軍。在祖國文化的輻射下,臺灣受到深刻的感應,新式學堂應運而生。1886年,第一任臺灣巡撫劉銘傳首創西學堂于臺北大稻埕,聘請中、外教師數名,擇全臺聰慧子弟而教之,首屆招生64人,所開課程有英語、法語、地理、歷史、測繪、算術、理化、漢語等等。1890年,又設電報學堂于城內,招收西學堂和福建船政學校學生10人,學習有關電訊技術的各門課程。學生皆給官費,每年約用一萬餘兩”。同年,又設“番學堂”,招收高山族兒童20名,授以漢語、算術、官話、臺語。“起居禮儀,悉倣漢制。每三日,導之出遊,以與漢人晉接,消其頑獷之氣,生其觀感之心。”巡撫劉銘傳並經常蒞臨學堂視察,鼓勵學習。
總之,在祖國統一的政治局面下,臺灣文教事業得以全面發展。據統計,清政府治臺200餘年,臺灣地區共考取舉人535人,進士29人。那時,上至京都,下至邊陲,已有許多身負功名的臺灣人在大陸任職。例如,1823年中試的臺灣第一位進士鄭用錫,官至禮部鑄印局員外郎。1829年中試的黃驤雲進士,官至工部營繕司郎中。1835年中試的郭望安進士,授湖北省知縣。1868年中試的鄭廷揚進士,翰林院檢討。1874年中試的施炳修進士,授兵部員外郎。1880年中試的蔡壽星進士,授戶部主事。1889年中試的邱逢甲進士,授兵部主事。1718年中試的范學海進士,授山東兗州壽張營中軍守備。1793年中試的周士超進士,授廣東香山副將。1771年中試的葉期頤舉人,官至南宣威知州。1693年中試的王璋舉人,任雲南宜良令等等。此外,當時臺灣還出現了許多高山族知識分子,如《噶嗎蘭番務考》提到的陳照仁、林同清、金振聲、番種夏、林國珍等人,均為咸豐年間(1851—1861)考取的高山族秀才。而淡水陳寶華則為1877年中試的臺灣高山族第一位舉人。
(來源:光影時空網)
編輯: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