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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駐軍歷史

時間:2008-02-13 16:29   來源:SRC-423

 

歷史上的臺灣軍事建制,除少部分時間外,大都以防衛為主,與歷來統治政權——荷西殖民明鄭王朝、清朝、日本殖民者、“中華民國”臺灣當局——息息相關。

 

荷據傭兵

 

17世紀之前的中國兩朝雖在臺灣澎湖群島巡檢彭湖遊,但未在臺灣本島設置軍事力量。即使1624控制臺灣西南部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軍事力量都未臻于成熟。

 

1624,荷人佔領臺灣大員,展開以經貿為主的臺灣經營。東印度公司著重通商及傳教,對臺灣軍事防衛不加重視。然而,另一方面卻仍以其駐守在臺灣的軍事力量,達到殖民統治目的。為節省行政經費,地方不設行政官吏,駐臺荷蘭官民約有600人,以傭兵為主的士兵在2200人以內。

 

163511月23,荷蘭所屬臺灣長官普特曼斯率領超過400余名荷蘭部隊與新港社平埔族200人攻擊平埔族臺灣臺南麻豆社12月19,麻豆社向荷蘭投降,完全接受荷蘭所屬臺灣長官及其政府統治。之後,荷蘭統治政權借此軍事力量,繼續威嚇其他地區的平埔族原住民。1636年,有數十個原住民族群向荷蘭人投降,至此,荷屬東印度公司以軍事力量完全控制了臺灣西南部。

 

除荷蘭之外,西班牙也于1625-1642年間以臺灣遠征軍為名,在臺灣北部的基隆淡水兩地建立軍事力量。其中,基隆和平島聖薩爾瓦多城為根據地,淡水則以紅毛城為軍事要塞。不過,兩地駐軍合計約只有300余人。1642年,荷屬東印度公司派出傭兵700名及戰艦數艘,從大員出發,接連攻下西班牙所建兩城堡,西班牙在臺的軍事力量隨之消失。

 

荷西殖民時期

主要軍事力量

兵力

統帥

指揮統治

時間

荷屬東印度公司傭兵

最多2200

臺灣長官

臺灣長官

1624年-1661年

臺灣遠征軍

數百名

雞籠淡水長官

雞籠淡水長官

1626年-1642年

 

鄭家軍

 

真正以軍事力量有效統治臺灣的,為鄭成功在臺灣的鄭氏王朝,他與陳永華鄭經經營的屯兵態勢和軍事規模,也是臺灣首見。這股由鄭芝龍創建、鄭成功承襲改良的軍事力量,簡稱為鄭家軍。1642年,鄭成功親自率領約25000名鄭家軍攻打臺灣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所屬傭兵,攻下臺南一地,開始統治臺灣。

 

鄭家軍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簡單來説,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監軍數部分。

 

1683鄭氏王朝覆滅後,鄭家軍將領與軍隊悉數內渡大陸。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當時據守臺灣的官兵共有37500名。

 

明鄭時期

主要軍事力量

兵力

統帥

指揮統治

時間

鄭家軍

37500

延平郡王

延平郡王、正總督

1642年-1683年

 

臺灣鎮

 

清朝在臺灣設置了臺灣鎮的主要軍事力量。不過仍以預防民變的消極性軍事力量為主,此情形直至臺灣建省之後才改變。

 

臺灣鎮,又稱福建臺灣鎮,初設于1684,為清朝時期臺灣地區最高軍事單位,主官臺灣鎮總兵。臺灣鎮總兵受臺灣道(建省前)及福建臺灣巡撫(建省後)節制,統轄鎮標中營,兼轄臺灣北路協臺灣水師協澎湖水師協(1733年設)等三協,臺灣城守營臺灣南路營等營,掌管兵力約在10000名至15000名之間。兵力配置據乾隆年間奏章所奏:“臺灣澎湖水陸兵丁一萬二千一百七十六名。除水師兵四千一百六十三名外,南北兩路共兵八千零十三名。”

 

臺灣鎮在1895後取消,最後一任總兵為當年5月上任的劉永福

 

臺灣清朝時期

主要軍事力量

兵力

統帥

指揮統治

時間

臺灣鎮

10000-15000名

臺灣道臺灣巡撫

臺灣鎮總兵

1684年-1895年

 

臺灣軍

 

1895年,清政府因甲午戰爭失利被迫割讓臺灣,經過短暫乙未戰爭,清朝和“臺灣民主國”的軍事力量潰散,日本殖民統治開始。此後五十年間,臺灣的軍事力量以經過數度更名的臺灣軍為主。

 

臺灣軍為日本臺灣軍司令官轄下常駐臺灣部隊的統稱,成立於1919,由1907成立的臺灣守備隊擴充而成,而更早之前則為1896編成的臺灣守備混成旅團。此階段的軍事統領,由臺灣總督兼任。

 

臺灣軍主官為臺灣軍司令官,下轄臺灣守備隊(臺北)、臺灣步兵第一聯隊(臺北)、臺灣步兵第二聯隊(臺南)、臺灣步兵第三聯隊(臺中)、臺灣山炮兵大隊(臺北)、基隆重炮兵大隊(基隆)、馬公重炮兵大隊(馬公)、飛行第八聯隊(屏東)、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于1944擴充改組為“第十方面軍”,統轄沖繩、臺灣、澎湖的防衛作戰任務。

 

後期臺灣軍採取軍事持久防衛戰略,將重兵部署于西海岸,南部以高雄為重心,北部置重兵于臺北,另在彰化、新竹設兩個重兵遊擊師團,可以增援南北作戰區。這也是第一個完整防衛臺灣本島的作戰構想。依照戰後投降盟軍的資料來看,當時臺灣軍的兵力約在17萬左右。

 

臺灣日據時期

主要軍事力量

兵力

統帥

指揮統治

時間

臺灣軍

約17萬

臺灣軍司令官臺灣總督

臺灣軍司令官

1895年-1945年

 

“中華民國國軍”

軍力

服役年齡

19歲以上

適合服役人數:

男性:4,749,537人(2005年)

每年可徵兵數

男性:174,173人(2005年)

軍費

總計(新台幣)

2600億(2004)

佔臺灣地區GDP百分比

2.6%(2004年)

 

1945,臺灣于戰後歸還中國政府。臺當局政府遷臺之前,除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臺灣地方政府並未在臺灣設置大量軍隊,而是以警備力量為主。1949底,“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帶領數十萬“國民革命軍”從海南島舟山群島敗逃至臺,同年12月28日在臺灣島內全面開始徵兵。

 

19501980年代,臺灣男子服役期為2至3年,軍隊人數約為43萬以上。解嚴之後,隨著政治風氣改變、兩岸氣氛漸趨平和、臺灣放棄反攻大陸等因素影響,臺灣當局實行一連串軍事精簡。2001,以服役期縮短為主的第一階段精簡結束後,臺灣軍隊剩下38萬,而此後又進行了第二波精簡。

 

如今的臺灣軍事建制與成員,依照臺當局“中華民國憲法”第36條,“中華民國”“總統”統率陸海空三軍,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

 

現今臺灣採取徵兵制軍官則以志願制為主。整個軍事力量由陸軍海軍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為輔助戰力。目前常備部隊大約30萬人,其中陸軍20.5萬、海軍5萬、空軍5萬、憲兵1.7萬;預備軍人約350萬。

 

臺灣當局

主要軍事力量

兵力

統帥

指揮統治

時間

“中華民國國軍”

30萬以上

臺灣地區“總統”

參謀總長

1945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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