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時:策劃執行動員、管理、服務、民防工作,建立後備潛力。
〈二〉戰時:指導地區及縣、市後備司令部,遂行警備作戰,維護社會安定,並持續動員作業,確保三軍後續戰力,以利全般防衛作戰。(來源:華夏經緯) 編輯: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