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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臺北故宮文物徵集流程:門檻之高“史上最嚴”

時間:2012-12-05 10:16   來源:新華網

  説臺北故宮博物院是“門檻最高”的博物館,當然不是指參觀者的門檻,而是指文物徵集的門檻。多年來,正是因為臺北故宮採取了“世界上最嚴格”的徵集辦法,保證了入藏文物的貨真價實。

  以“文化遺産的法制與管理”為主題的第四屆海峽兩岸文化遺産保護論壇正在廣州舉行,臺北故宮博物院文物登錄保存處原處長嵇若昕向與會者分享了臺北故宮在文物徵集管理方面的經驗。

  “目前臺北故宮有近70萬件文物,看起來收藏非常豐富,但是免不了有缺環,需要從外界進行徵集。而博物館用於徵集文物的經費是有限的,因此就必須嚴格把關。”嵇若昕説。

  所謂的“嚴格把關”體現在臺北故宮通過其網站向公眾公示的兩份文件中。

  其中之一是該博物館的文物“徵集計劃”。目前公示的“徵集計劃”修訂於2006年,列出了銅器、陶瓷、玉器、珍玩雜項、臺灣本土文物、亞洲各地文物等六大類虧缺文物清單。

  “根據臺灣的‘採購法’,在每年預算通過後,我們會根據所獲得的經費規模,公開上網徵集文物,並接受文物所有者提出的投標方案。”嵇若昕説。

  保證臺北故宮徵集文物公開、公正的另一重要文件是其獨有的“藏品徵集辦法”。落成于1965年的臺北故宮博物院,于1969年開始公開向島內外徵集新藏品。目前接受社會監督的“徵集辦法”于2010年公佈,是經過第六次修改的版本,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文物徵集辦法。

  根據這一辦法,臺北故宮博物院的文物徵集採取“三審制”,即預審、初審和復審。“除非一件準備徵集的文物已經被文物主管部門評定為‘重要文物’,可直接進入‘復審’之外,其他計劃徵集的文物必須嚴格走完這三道程式,才可能獲得落戶資格。”嵇若昕説。

  而在這“三審”中,各審級的評審委員不得重復,再大的專家也只能做一次評委。

  其中,預審評委由提出收藏該件文物的收藏單位的專家組成,其工作最為複雜和繁重。比如,在“文物狀況檢測”環節中,評委將對文物的“健康狀況”進行嚴格檢測,將“重病”文物排除在外。在“合法來源證明”環節中,要保證計劃徵集的文物非搶、非盜,出身清白。

  預審專家還要提出文物的價格參考。“臺北故宮的工作人員禁止參加社會上的鑒定、拍賣活動,又是如何獲得指導價格呢?”嵇若昕説,這主要是參考蘇富比、佳士得等國際知名拍賣公司所拍類似文物的成交價格。

  預審結束後,就開始了初審程式,這一階段的審核由博物院的登錄保存處主持。“院長將指派一位副院長做主席,同時至少指定5位院內專業人士作為委員。在評審過程中,認為‘應該買’的專家,要向認為‘可以不買’的專家説明為什麼要買這件文物,對博物館有什麼好處,不買會怎樣。”嵇若昕説,最終,只要有一人持反對意見,該徵集計劃將被緩議。

  而後是復審。臺北故宮每3年聘任一次“徵集審查委員”,聘任人數大於30人。在復審中,院長從“徵集審查委員”中挑選4至7位進行最後把關,三分之二以上贊成才算通過。

  “如果是捐贈的或是寄存的藏品,沒有價格問題,在復審通過後,這件文物基本上就具有落戶資格了。而如果是計劃購買這件文物,則還要進入鑒價環節,再由另外的專家組成‘鑒價委員會’。”嵇若昕説。

  過去,臺灣當局特別編列經費用於臺北故宮的文物徵集。近年來,由於臺北故宮博物院的紀念品商店效益大增,因此轉而用這筆“賺來的錢”支付徵集費用。“這筆錢直接來自每一位參觀者,因此更要珍惜,更要用好。”嵇若昕説。

  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臺北故宮博物院通過其他機關移交文物1651件(冊),獲贈文物32326件(冊),收購文物12751件(冊),合計46728件(冊)。(記者 劉暢)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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